经武快评丨不能让“高价彩礼”成为“礼崩乐坏”的标志 ——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系列快评之一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3-02-15 17:55:56

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英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有着鲜明的问题导向,明确要求各地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苦高价彩礼久矣!”这是不少人的心声。高价彩礼到底有多高,一组平均数据可以反映:江西38万、福建30万、浙江25万、辽宁20万、江苏20万……当然,这还只是平均数。高价“彩礼”,成了人们不堪背负的重压。

其实“彩礼”并非生来就有如此恶名。早在西周时期,“周公制礼”时将婚嫁定为六个步骤,也即“六礼”。其中的“纳征”便是男方家往女方家送聘礼,显示永结秦晋之好的诚意。“纳征”关键在诚意,而非勉力斥巨资成就婚约。到了宋、明两朝,更是提倡节俭,重形式而不在钱财数量。

原本是为了传达婚约意愿和图个好彩头,为何如今却变了味儿?这其中有生活水平提高导致婚姻成本增加的经济逻辑,也有一些媒体传播的不良内容导致人们产生畸形婚恋观,比如那句人尽皆知的“宁愿坐在宝马车后座上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笑”,以及一些短视频中炫耀丰富的彩礼金额,刺激大众形成艳羡和攀比心理。

无论是攀比还是炫耀,让彩礼这一象征性仪式成为重负。这种变了味的“彩礼”,就是“礼崩乐坏”的体现,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严重相悖。这些年,“刹住高价彩礼风气”的呼吁声不断,从表面上来看是人们期待“减负”,但更深层次是人们渴望真正的“礼”的回归。这种“礼”是从实际出发、合情合理的社会规范,是踏实为上、不骛虚名的行为指引。中央一号文件之所以强调这一问题并进行专项治理,就是为了打破“高价彩礼”对农村形成的风俗“枷锁”,推动移风易俗,推进乡村振兴,也让婚姻回归“初心”。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开始了“抵制高价彩礼”行动。如宁夏出台了彩礼“限高”政策,明确最高金额不超过6万元;河北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婚俗改革工作的意见》,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今年1月,江西吉安一乡镇的30名适龄未婚女青年还集体签订“抵制高价彩礼承诺书”。这些,都是成风化俗的良好开端。

欲成嘉礼,缔结良缘,“高价彩礼”非必要因素,更不能成为社会“礼崩乐坏”的标志。希望以后看到更多弘扬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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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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