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2起案例写入湖南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湖南客户端   2023-01-17 17:42:56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魏舒婷 何彦慧)1月15日,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在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永州检察机关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彭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监督案、林某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被写入工作报告。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回顾案件背后的法治故事。

2019年,道县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彭某某多次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妊娠鉴定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协助伪造,且辖区内还有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存在类似情形。永州市检察院与道县检察院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监督意见。在永州市、道县两级检察院依法监督下,道县法院对存在类似情况的16名罪犯作出收监执行决定;道县社区矫正机构进一步完善了暂予监外执行相关工作机制;永州市检察院对原道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负责人林某某及同案犯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立案侦查,并将该案涉嫌受贿部分犯罪线索移送永州市纪委监委进行查处。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0万元,没收个人违法所得。这是永州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模式查办的逃避刑罚执行的经典个案之一。

2022年2月,湖南省在永州市探索依托社会管理大数据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通过重点收集与社区矫正对象相关的社会管理数据,构建了检察监督平台,检察官利用监督平台进行数据碰撞比对和关联分析,深度挖掘和精准锁定社区矫正对象未假外出、虚假病情、虚假鉴定、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等线索,及时发现和查办案件背后的相关职务犯罪线索,核查出2013年以来漏管550余人,监督重新交付社区矫正110余人,监督实效有力提升,大数据赋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永州样板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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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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