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通报3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麻阳纪委监委   2022-12-30 14:44:57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黄慧醉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7月16日21时50分,黄慧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怀化北高速收费站出口时被公安交警查获。经抽血检验,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11.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3月2日,黄慧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2022年9月,黄慧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粮油站工作人员姚兵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1月5日20时11分,姚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城城南路段时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酒精测试,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79.6mg/100ml,姚兵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姚兵受到记过处分。

3、 麻阳苗族自治县西晃山国有林场工作人员袁立巍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2月5日19时59分,袁立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县城富州南路段被公安交警查获。经酒精测试,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66.1mg/100ml,袁立巍受到罚款26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袁立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卢嘉俊

来源:麻阳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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