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2-12-12 09:32:1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9日讯(通讯员 )12月9日,在安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胡江海代表县监委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报告。这是县监委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要求、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也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

监察委员会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的必然要求。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今年以来,安仁县监委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闻“疫”而动、尽锐出战,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补短板、堵漏洞,不断织牢织密疫情防控安全网,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推进安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强化调度,凝聚监督“合力”

进一步健全部门协同、“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将分散的监督力量拧成“一股绳”,提升疫情防控监督质效;完善应急预案,构建“平急转换”机制,应急状态下由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督导,提级指挥、提级处置。

严格督导,提升监督“效力”

进一步加强各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单位主要领导是否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跟踪;围绕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运转保障、风险人员核酸检测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问责问效,激发监督“活力”

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92批次,检查单位和场所720余次,下发通报70期,督促整改问题655个,查处涉疫问题线索27件,处理85人次,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健全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激发抗疫活力。

下一步,县监委将精准把握疫情防控新形势、新政策要求,监督推动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新10条措施落地落实,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巩固全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助推安仁建设“神农药都、农业强县、制造新区、仁者安仁”。

责编:陈跃鹏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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