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涉疫物资随意涨价 开福区某药房被立案调查

  新湖南客户端   2022-12-21 16:04:28

新湖南客户端12月21日讯(通讯员 陈都)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抗原试剂、抗病毒、抗感冒药品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连发公告、提醒,谨防出现市场价格异常价格波动和价格违法行为。但有的黑心商家仍顶风作案,执法人员闻讯出击

12月15日,开福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网友问政留言。该网友反映开福区浏阳河街道某大药房药品随意涨价,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请求执法部门予以查处;留言后还附有现场录制的视频与音频进行佐证。收到留言后,区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价格和公平竞争监管科、浏阳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

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涉事门店的工作电脑中显示该店售出的连花清瘟胶囊进价在12元—16元间浮动,而售价在21元—28元浮动,符合正常销售价格区间。但在举报网友附加的视频中显示,该门店负责人悄悄耍了个“心眼”——她在售出部分药品时不通过电脑扫描入库销售,而采取与消费者直接微信支付的方式进行,这样就避免了在电脑留下痕迹。经执法人员盘问,门店负责人承认该批药品实际成交价由11月29日的28.5元/盒大幅提高到12月15日的48.00元/盒,涨幅接近一倍。区市场监管局当即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1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业诋毁。

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以来,开福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制定了涉疫物资价格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加大检查频次,加深执法力度,加强对涉疫物资价格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还面向全区广大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发布了相关提醒、公告,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好防疫物资的价格稳定。

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如发现涉疫物资价格质量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一审:金原 二审:甄荣 三审:熊佳斌)

责编:金原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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