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买车位送管理费什么时候给 律师:履行期限应当在条款中明确

  潇湘晨报   2022-09-14 09:45:35

说好的买车位送管理费什么时候给

开发商回应:我说了送,没说什么时候送;律师:履行期限应当在条款中明确

本报记者 武华康 长沙报道

“我花了将近15万元买的车位,当时开发商讲送我一年车位管理费,现在又讲‘没有承诺什么时候给’,是不是十年、二十年后送也是送呢?”

9月13日,长沙市民陈先生向记者求助称,自己去年9月花费近15万元在长沙中海·阅麓山小区买了车位,当时开发商长沙润洋置业有限公司承诺会赠送一年的车位管理费,但今年9月2日车位交付后,小区物业却要求其缴纳车位管理费360元。咨询开发商销售人员后,得到答复为“从来没有承诺什么时候给”。

9月13日,晨意帮忙记者与陈先生一起来到中海·阅麓山小区租售中心。

陈先生:360元都不愿给

陈先生介绍,自己去年7月想给女儿买套房,首付100余万元在长沙中海·阅麓山小区购买了一套约110平方米的房子。同年9月,付款148500元为女儿购买了一个车位,购买车位时,中海·阅麓山小区的开发商长沙润洋置业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蔡女士曾承诺,会赠送给陈先生女儿一年的车位管理费,该小区一年的车位管理费为360元。

今年9月2日,车位交付,开发商要求陈先生交车位管理费。陈先生疑惑,购买车位时曾获赠一年的车位管理费,为何如今又被要求交费?询问车位销售人员蔡女士后,被告知“从来没有承诺什么时候给”。

记者查看陈先生与车位销售人员蔡女士的聊天记录,陈先生咨询“获赠的车位管理费何时能到位”,蔡女士答复:“公司走流程需要时间,一般是一年或者两年结算。”陈先生质疑流程时间过长,开发商缺乏商业诚信,得到回复“承诺不兑现才是没有诚信,从来没有承诺什么时候给”。

陈先生认为,购买车位时间已过一年,获赠的车位管理费360元却迟迟未到位,质疑开发商“360元都不愿给!车位卖出去就不管了,只做一锤子买卖”。

“只是想知道赠送的车位管理费何时能到账,怎么这么困难,是不是过了十年、二十年后送也是送呢,开发商不讲诚信。”陈先生说。他要求开发商尽快履行承诺,并向其道歉。

开发商:走流程很繁琐,不会超过5年

9月13日,记者与陈先生一起来到中海·阅麓山小区租售中心,开发商长沙润洋置业有限公司的一名销售人员钟女士答复,车位管理费的赠送需要走流程,流程走完了就给业主,至于何时能走完流程则不能给出具体时间,“我们走任何流程都是很繁琐的,不会超过5年”。

随后,钟女士咨询其上级领导后称,“最早需要到明年6月才能赠送车位管理费”。

记者联系了负责陈先生车位的销售人员蔡女士,其证实了陈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为真,“总共就360元,他一开始记错了说我们送的是车位锁,打了几个电话都是苛责我,说我不认账了,我后面找到记录和他解释了是送车位管理费”。同时,蔡女士说:“我们完全没有任何问题,我当时说的‘从来没有承诺什么时候给’,是因为我不能给他确定具体时间,公司要走流程。”

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洁心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回归到本案件中,陈先生购买车位所获赠的车位管理费,陈先生可以随时要求开发商履行给付义务。

吴洁心提醒:合同外的赠送义务,建议合同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如补充协议等)固定下来。同时,为避免争议,履行期限亦应当在条款中明确。

责编:张云龙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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