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立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湖南住建   2022-09-27 09:24:38

9月2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蒋涤非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在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法规(草案)》)议案的说明。9月25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省住建厅有关厅领导、处室负责人分别列席参加分组审议。

蒋涤非介绍,望城区自建房坍塌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省委、省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扎实推进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加强居民自建房全链条监管,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从制度上保障居民自建房安全,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居民自建房建设安全规范,强化居民自建房经营的安全管理措施,有必要制定本规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安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该《法规(草案)》。

据了解,目前国家层面还未出台关于居民自建房的专门法律或行政法规,省外也暂未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该规定是首部提请审议的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该《法规(草案)》坚持依法可据 ,以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依照上位法,同时充分参考其他法规,聚焦突出问题,消盲点补短板,靶向治疗,实现立法内容和实务精准科学。坚持问题导向 ,针对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短板和关键问题,紧密结合湖南实际,站在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大势,处理好自建房增量与存量的关系,严控增量风险。坚持立足实际 ,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通过创新的办法落地,注重从制度层面、监管机制方面解决问题。在发挥安全监管作用的同时,又发挥便民利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该《法规(草案)》聚焦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围绕居民自建房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建设和使用安全保障、安全管理的监督措施等方面,一是 进一步明确了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压实了居民自建房所有人、使用人安全主体责任;二是 明确了居民自建房新建、扩建、改建、重建的建设和竣工验收要求,对居民自建房实行严格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三是 强调用作经营的居民自建房应当遵守的具体规定,并对依法应进行而未进行安全鉴定的居民自建房用作经营的行为设定法律责任。四是 明确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资质条件,规范其鉴定行为和收费行为,并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行为设定相应法律责任。五是 明确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对安全排查参与的机构和人员,以及社会化、信息化监管等制定了相应规定。六是 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支持群众投诉和举报,形成震慑合力。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表示,该《法规(草案)》立意深远,在多重目标中寻求了动态平衡,针对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短板和关键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切合实际,设置的制度科学合理。对于防范和化解居民自建房安全风险,将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责编:张云龙

来源:湖南住建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