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协议签后1小时,赔偿资金即到账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2-08-17 15:50:11

8月15日,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泸溪县洗溪镇5·3油罐车道路交通事故汽油泄漏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会,经过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前期工作,州生态环境局作为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山东省东明县第二运输公司代表进行磋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随即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在协议签后1小时内将赔偿金缴纳至指定账户。这是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缴纳赔偿金最快的一起案件。

2022年5月3日晚,顾某伟、顾某亭驾驶东明县第二运输公司车辆运输石油至泸溪县洗溪镇甘溪电站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汽油泄漏。泄漏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随即在周边水域进行了水质采样并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程序的要求迅速启动调查、评估鉴定等相关程序。

磋商会上,鉴定评估机构对鉴定评估情况进行了说明,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经过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迅速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泸溪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了磋商会并全程进行监督。

赔偿义务人山东省东明县第二运输公司代表缴款后表示:“对环境造成了损害,交付赔偿金,是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文/王琛 张均雯 张洋)

责编:肖静

来源: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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