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法治“赶考路” 一个不落

  洪江市委组织部   2022-03-14 11:16:2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14日讯(通讯员 杨卿 )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发表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中指出:“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党员干部要做到信法敬法、知法执法、用法守法,在法治“赶考路”上一个不落。

信法敬法,做好法律的“信仰者”。 “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的治国方略和价值选择。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敬畏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关键,只有信仰敬畏法律才会坚守法律底线,才能走好“法治”这条路。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要心存敬畏,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心底生出敬畏之心,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自觉培养信法敬法的法治素养,奠定法治体系建设的基石。

知法执法,当好法律的“执行者”。 “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知法执法,要实现人民的意志,拥护党的领导,维护人民的利益。党员干部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法治素养,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按照法定对象用权,切实做到合理用权、公正用权、阳光用权,打造法治体系建设的砥柱。

用法守法,做好法律的“守护者”。 “有权衡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长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诈伪。”党员干部要把法律作为思考、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准绳,严格把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依法治国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需要,党员干部要一个不落地做好法律的“信仰者”、“执法者”、“守护者”,要以良好的法治环境、坚强的法治保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奋力谱写法治中国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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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洪江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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