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楼下变公厕,还未入住就闹心

  三湘都市报   2022-03-17 09:55:06

新房楼下变公厕,还未入住就闹心

业主:买房时承诺是建休息区 律师:违反知情权,有权拒收房并要求补偿

△湘潭天元广场,邓先生主卧楼下便是公厕。受访者供图

“厕所入口上面是我家客厅,这窗户上面就是主卧,臭味熏天。”3月16日,站在公厕门口,湘潭天元广场的业主邓先生很是生气,“买房时,销售承诺楼下将建设休息区,放置一些沙发、休闲设施等等,谁料变成了公厕。”

近日,年逾七旬的退休教师邓先生、杨女士夫妇向三湘都市报记者投诉称,自己购买的新房因销售隐瞒了不利因素,严重影响了生活,以至于两年多也没住进新房。■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卜岚 实习生 王普

投诉:主卧下面是厕所,每日臭气熏天

2018年7月,在湘潭天元广场,市民邓先生购买了一套129平方米的四居室。“当时均价为6500元/,因为身体不好,上下楼困难,我们选择了一楼。即使电梯停电了,我们老两口上下楼也方便。”市民邓先生原本这样打算着。

“买房前,销售告诉我们楼下就是休息区,只字未提公厕等问题。结果2019年10月,我们交房时才发现楼下竟然是公厕。当时正值秋天,一阵阵臭味不断涌来,再加上满天飞舞的蚊虫,根本没法住人。”

因为不满开发商隐瞒重要的不利因素,邓先生至今也没有收房入住,并先后7次找到开发商协调,但都不了了之,“我们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保证公厕的卫生干净整洁,然后做一些处理,不要让公厕的臭味飘到楼上,还有就这个问题作出相应赔偿。”

回应:规划图上已标明,不存在恶意隐瞒

休息区变厕所,这中间发生了什么?3月9日,记者联系了天元广场的项目销售经理蒋女士。

“2017年天元广场开盘销售时,住建局还没有要求开发商将项目红线内外不利因素公示,所以不存在恶意隐瞒不利因素的行为。”蒋女士说,当时规划图已标明架空层是公共厕所,销售当时说的是以实物为准,并没有承诺是休息区。

蒋女士还表示,2021年,他们召开了一次协商会议,根据协调的内容,物业公司已将公共厕所的窗户固定,目前无法开启,所以基本不再有气味散开。并且,公共厕所的利用率很低,物业也会及时打扫干净。

律师:违反业主知情权,有权拒绝收房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明认为,未事前告知交付产品的不利因素,属于违反业主知情权。业主有权拒绝收房,还可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关于延期交房的规定承担一定经济赔偿。

“买房是人生大事,当前的房屋销售以预售为主,签订合同无法直观查看并体验商品房结构及现状。”业内人士建议,市民在购房前多长个心眼,买房交付定金前,仔细阅读项目的售楼处公示的不利因素,如垃圾站、化粪池、配电室等,还包括建筑单体不利因素,如带有连廊的户型雨雪天气下可能造成连廊湿滑,存在安全隐患;与连廊相邻房间私密性可能受到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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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广场曾涉嫌虚假宣传被罚20万

湘潭市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曾先生介绍,去年10月,他们接到邓先生投诉后,也曾详细调查,但因不涉及房屋面积、质量等虚假销售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不具备相应的处理职权。

“不过,在2018年7月,该楼盘确实曾因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被罚20万元。”曾先生说。

责编:张云龙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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