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事|业主起诉开发商,赢了!拿回车位后,懵了!

  三湘都市报   2022-02-10 21:24:37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我们打赢了官司,拿回了24个地上停车位的归属权,却没想到开发商在必经之路设道闸,现在仍无法正常经营。”2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天峰名苑小区第三届业委会成员肖先生告诉记者,“本来以为这次能够让小区多获得一些公共收益,却没想到遇上了这样糟心的事。”

开发商占据小区红线内区域停车收费

肖先生所说的24个停车位,位于长沙桐梓坡路与双塘路交界处西北角,天峰名苑小区的东南角,面积约有300平方米。

2月10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若车辆要到达此区域,需要从小区东门往南行驶。而这条必经之路,却被开发商湖南天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置了道闸,并挂上了停车收费的标牌。

“我们小区邻近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省肿瘤医院等单位,来这里停车、就餐、租住的人比较多,开发商设道闸,其中的利益自然不言而喻。”肖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小区成立业委会以后,前期物业认为无钱可赚选择退场,但开发商一直占据着1栋的商业楼管理权,以及周边的地上停车位。

“2020年8月,小区第三届业委会查阅了小区的总平面规划图后发现,1栋商场东侧及南侧地面,即被开发商用于停车收费的地方,是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区域。”肖先生说,“该区域规划里是绿化用地,后经政府批复允许建一个停车场,但规定了是到双塘路建好使用前结束。现在双塘路已经投入使用,对于小区范围内的停车位,我们自然得要回来。”

由此,小区业委会将开发商起诉至岳麓区人民法院,欲拿回小区红线范围内的停车位。

经过一年多的官司,法院于2021年11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小区1栋商场南侧的24个停车位是在小区红线范围内,并要求开发商予以归还。

归还停车位后,开发商必经路上设“拦路虎”

2022年1月5日,开发商向小区业委会写了份承诺书,承诺对法院判决所确认的24个停车位所占用的区域,交还给小区业委会使用和管理。

当业委会拿着胜诉的判决书和开发商的承诺书,准备去接收停车位管理权时,却被卡在了小区东门的道闸处。“开发商虽然同意将归还停车位,但却在车辆必经之路设闸,还进行收费。虽然他们表面上说没有收费,但大家手里都有他们收费的单据,这是他们反驳不了的。”

肖先生表示,目前,法院执行局已介入协调此事,等业委会拿回了这24个车位的经营权后,会将其中所得的公共收益,用于补充物业费和小区的公共设施维护,也能开展一些活动,团结邻里。

【律师说法】

小区内划停车位收费,费用属于全体业主

开发商或业公司在小区公共区域划车位,收停车费,让不少业主又气又无奈。对于有业委会的小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而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多是忍气吞声。那么,物业的这种行为是否有法可依?

“小区物业无权占用绿地,即便设立车位占用公共区域,车位出租收入也归全体业主。”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认为,业主遭遇物业公司私划车位收费时,先得明确业主对小区内的停车位收益是否享有权利。

李健介绍,目前,小区停车位主要有规划停车位、人防工程用作停库、公共路面改建停车位等组成。规划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主要看规划车位成本由谁承担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人防工程用作停车库的权益一般是“谁建设,谁享有”,公共路面改建的归全体业主所有。其次,无论车位属于开发商还是业主,无论收费还是免费,车位都必须有限满足业主需要,相关受益归权利人所有,具体可详见于法律规定。

如果业主发现物业公司在公共区域地面划分停车位,地面停车位应认为属于业主共有,由此产生的收益就应当归所有业主享有,物业公司只是对这些停车位进行管理。对该部分的收益分配,全体业主和物管企业可以通过合同约定进行分配,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应当依法分配。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