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纪委通报6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怀化市纪委监委   2022-01-22 08:49:15

现将6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市委编办副主任易彬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8月24日凌晨,易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61.0mg/100ml,易彬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易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市农科所党委委员、副所长杨卫明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9月3日晚,杨卫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怀化市鹤城区正清路与顺天路交叉路口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76.0mg/100ml,杨卫明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杨卫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

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原副主任邓劭安醉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0年12月6日凌晨,邓劭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怀化市鹤城区天星西路㵲水二桥至神龙路路段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46.3mg/100ml,邓劭安受到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鹤城区人民检察院认定邓劭安构成危险驾驶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2021年11月,邓劭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04

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荣忠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10月6日晚,杨荣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怀化市鹤城区天星东路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72mg/100ml,杨荣忠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杨荣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5

中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勤人员杨世军醉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0年4月26日晚,杨世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怀化东收费站上怀化绕城高速,行驶至怀化南收费站准备下高速时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82.1mg/100ml。2020年7月,鹤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杨世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2021年3月,杨世军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降低二个岗位等级重新确定工资)。

06

沅陵县公安局侦查中心民警陈寰宇饮酒后违法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10月24日晚,陈寰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209国道2848路段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53.4mg/100ml,陈寰宇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陈寰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党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6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杜绝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通报要求,2022年春节将至,“节点”即是“考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的工作提示》等相关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公安机关加大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查处力度,对2022年1月1日后酒驾的,一律从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醉驾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领导干部酒驾的,将按规定免职处理;对相关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酒驾醉驾背后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一律从严查处,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责编:卢嘉俊

来源:怀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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