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安委办通报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湘潭日报   2022-01-04 15:13:51

近日,湘潭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以案释法,对一起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典型案例作出警示通报。该案中,韶山一建材公司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未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被应急部门立案调查并处以罚款5万元。

该公司系非煤矿山企业。2021年10月,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开采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采矿区露天采场边坡未作稳定性分析,矿区采场上部形成一个较大规模的人工水塘,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此外,该公司也未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应急管理部门和职工大会报告。据此,市应急局对这家企业立案调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案所涉建材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落实边坡管理要求,5年内未进行一次边坡稳定性分析和评估工作,且对露天采场边坡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边坡存在滑移现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此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形成后,该单位未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从严处罚。

湘潭市安委办指出,当前,全市上下正密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强力推进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双重预防机制、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清零等4项重点工作。其中,监管执法重点是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高危企业的执法,要实行全覆盖。

责编:蒋茜

来源:湘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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