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长沙一地通报6起行刑衔接案例

  长沙应急管理   2022-01-10 15:21:18

近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通报了6起行刑衔接案例,对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敲响“违法必追责”的警钟,警示生产经营单位破除侥幸心理,不走捷径,不碰“红线”,严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底线。

1

张某某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涉嫌危险作业罪案

2021年11月22日,浏阳市大瑶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三元村万家坳片已退出企业(某引线厂)废旧工房执法检查时,发现张某某疑似正在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现场查获一批疑似烟火药物品。经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该批物品为烟火药,具有燃烧爆炸性。

经调查核实,张某某自行从江西购买原材料,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3日将案件移送至浏阳市公安局。浏阳市公安局对张某某立案侦查。

2

彭某某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涉嫌危险作业罪案

2021年11月16日,浏阳市澄潭江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吾田村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彭某某疑似在一民房内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现场查获化工原材料、成品和工具一批。

经调查核实,彭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于11月16日将案件移送至浏阳市公安局。浏阳市公安局对彭某某立案侦查。

3

徐某某等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涉嫌危险作业罪案

2021年11月8日,浏阳市澄潭江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澄潭村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徐某某、黄某某、陶某某等3人疑似在一民房内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现场查获化工原材料、成品和工具一批。

经调查核实,徐某某、黄某某、陶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于11月8日将此案件移送至浏阳市公安局。浏阳市公安局对徐某某、黄某某、陶某某立案侦查。

4

王某某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涉嫌危险作业罪案

2021年10月22日上午10时35分,浏阳市澄潭江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对浏阳市吾田村仰山片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王某某疑似在一民房内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现场查获化工原材料、成品和工具一批。

经调查核实,王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于10月22日将此案件移送至浏阳市公安局。浏阳市公安局对王某某立案侦查。

5

张某某等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涉嫌危险作业罪案

2021年11月17日,浏阳市澄潭江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虎形村执法检查时,发现张某某,陈某某,彭某某,王某某,孟某某等5人疑似在一民房内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现场查获化工原材料、成品和工具一批。

经调查核实,张某某,陈某某,彭某某,王某某,孟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制造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于11月17日将此案件移送至浏阳市公安局。浏阳市公安局对张某某,陈某某,彭某某,王某某,孟某某立案侦查。

6

孙某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涉嫌非法运输罪案

2021 年11月3日上午11时,浏阳市中和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在对浏阳市金兔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群力生产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成品库前停放有一辆蓝色货运车,疑似正在从事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现场查获一批疑似烟花爆竹成品,经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该批烟花爆竹成品为不合格产品。

经调查核实,孙某某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也未经依法批准,擅自从事烟花爆竹运输,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构成非法运输罪。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0日将案件移送至浏阳市公安局。浏阳市公安局对孙某立案侦查。

责编:蒋茜

来源:长沙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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