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通知开展2021年度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核

  湖南住建   2021-12-06 10:34:01

各市州燃气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21年12月12日至2022年1月9日开展全省燃气专业人员岗位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岗位

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1),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2),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运行、巡线、电工、维修和抢修人员(岗位3),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运行、充装、送气、电工、维修和抢修人员(岗位4),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企业运行、充装、电工、维修和抢修人员(岗位5)。

2、考试批次及时间地点

考试根据报名情况按市州分批次进行。第一批: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娄底市、衡阳市地区报考人员;第二批:长沙市、益阳市、怀化市、永州市、湘西州地区报考人员;第三批:常德市、邵阳市、郴州市、张家界市地区报考人员。

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下午15:00—17:00(第一批),2021年12月26日下午15:00—17:00(第二批),2022年1月9日下午15:00—17:00(第三批);考试地点: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3、相关事项

(一)请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批次时间和地点通知人员参加考试,企业登录报名系统“湖南省燃气行业动态监管平台”,点击“从业人员岗位考核”→“报名查询”→“操作”→“导出文件”,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并准备好《湖南省城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岗位考核照片采集表》(详见附后),在考试现场报到时提交。

(二)参考人员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准考证打印方式:准考证打印功能于12月6日开始开放,企业登录报名系统“湖南省燃气行业动态监管平台”,点击“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准考证打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合格的人员发放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参考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在现场报到时提交纸质档的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4、联系方式

冯磊:0731-88950568,17775732727

责编:张云龙

来源:湖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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