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案例曝光(十三)|部门联动 严查快处违法行为——永州市某汽车修配厂非法收集、转运危险废物案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局、永州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12-24 11:17:26

2021年8月27日上午11时49分,永州市“12369”投诉举报热线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冷水滩区春江路汽车修配厂非法回收废机油”。接报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组织执法人员会同冷水滩区运管所、冷水滩公安分局珊瑚派出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12时20分左右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在现场发现两辆装有废机油油桶和抽机油工具的货车。

(执法人员火速到达现场,截获涉案人员及车辆)

经调查核实,涉案人员陈某民、陈某亮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未办理废矿物油转移联单,非法收集废矿物油(废机油)共计3.01吨,被火速赶来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执法人员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决定,当即对其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废矿物油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涉案车辆进行查扣。

10月12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危险废物认定函,认定该案中的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冷水滩分局迅速整理案卷材料,于10月14日将该案件移送永州市森林公安局冷水滩分局。2021年10月25日,永州市森林公安局冷水滩分局分别对涉案人员陈某民、陈某亮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查扣的废矿物油委托具有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永州某公司进行处置。

案例点评:

废矿物油中的多氯联苯(PCBs)、重金属及含氯、硫、磷等的添加剂均为危险废物,需严格按规定处置。随意倾倒、非法转移倒卖废矿物油的行为,都会对我们赖以生存的整个生态系统和生命体都存在着严重的毒害和威胁。

永州市在此次执法中,行动高效,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同时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形成联合打击的高压态势,严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进一步遏制了此类案件的多发势头,为生态环境执法保驾护航。


责编:陈丽丹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局、永州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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