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农村危房改造做到“四清” 助力乡村振兴

  湖南住建   2021-10-29 15:08:12

“火灾无情人有情,在无家可归之时,党和政府帮我解决了住房的问题,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向往”。9月26日,62岁的北斗溪镇光明村23组村民张贻启对县住建局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人员满怀深情地说。2020年底,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灾将张贻启老两口一直居住的木房子烧毁,成为无房户寄住在亲戚家。2021年2月,镇村两级将其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获得补助资金3.9万元,新建45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

“住上新房子、过上好日子,让老百姓打心眼里认同,通过危房改造,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这是脱贫攻坚后在乡村振兴中全县住建人的铿锵誓言。截至今年9月底,全县361户年度危房改造对象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危改补助资金于10月中旬全部发放到位。

脱贫攻坚结束后,溆浦县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继续聚焦农村低收入群众住房安全,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严密排查,确保底子清

2021年全县25个乡镇共申请危房改造431户。为确保对象精准无误,县住建局加强了与乡村振兴局、民政、残联、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衔接,联合审核拟补助对象信息。对70户不符合改造对象身份要求的予以剔除,对361户符合改造条件的纳入改造对象,真正弄清了“底数”。

二是精准鉴定,确保结果清

严格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科学准确地评定农户住房的安全状况。通过出具鉴定报告书,当场告知农户鉴定结果,让农户知晓房屋鉴定情况和结果,做到了“不漏一户、一落一人”。

三是全程监督,确保过程清

县住建局相继出台《溆浦县农村危房改造联点督导工作方案》《溆浦县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实施方案》,在改造过程中,严把政策技术规范和工程质量安全两道关口,对危改住房修缮、加固和改造实施全程监管,环环紧密相扣、步步监管到位,实现全程可追溯。

四是程序规范,确保验收清

从8月份开始,县住建局对已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的危房改造进行了逐户验收,确保改造质量等各项指标达标,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住房验收结果,进行农户满意度调查。在10月中旬,溆浦县2021年度危改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农户财政惠农“一卡通”账户。

拥有安全舒适的住房,不仅仅是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更点亮了群众对生活的希望。下一步,溆浦县将进一步巩固深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成果,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新识别对象和核查新发现住房安全问题纳入监测范围,不断完善危房改造方式,优化资金筹措机制,严格程序标准,开展技术培训,强化检查督导,让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助力乡村振兴。

责编:张云龙

来源:湖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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