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补短”“以评促建”,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湖南住建   2021-09-02 14:00:37

2021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7月23日,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1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选择81个样本县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永州市宁远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纳入了全国2021年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名单。

乡村建设评价作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抓手,是以县域为单位开展评价,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帮助各地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缩小城乡差距,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一项重要工作。

评价内容聚焦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从发展水平、农房建设、村庄建设、县城建设等4大核心目标,18个分解目标,共71个指标对县域乡村建设进行分析评价。乡村建设评价包括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现场调研、分析评估、形成评价报告等步骤。

根据住建部相关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迅速展开工作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易小林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指导会,成立了以湖南省建筑设计院牵头的省级专家团队负责开展评价工作,指导会上易小林副厅长对71个指标进行了逐一分析,并补充提出了符合湖南乡村实际的指标建议。专家团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学习文件精神,重点针对评价内容、工作步骤、工作手册、具体指标作了全面详细的研究后,以目标为导向推动工作开展。

二是压实部门责任。印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乡村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积极协调样本县及其所在地级市做好相关工作。并制定了《2021年湖南省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地级市、样本县及省级专家团队负责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

三是开展培训调研。专家团队于8月22号至27号分别赴宁远县、汝城县、凤凰县开展现场培训和座谈工作。培训会上技术专家重点围绕指标体系、数据采集、问卷调查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技术介绍,并针对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帮助与会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迅速建立工作认识,摸清工作思路,为共同完成这一项艰巨的任务提高效率。

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是编制“十四五”乡村建设规划、制定有关政策、确定乡村建设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工作,有助于全面掌握乡村建设状况和水平,深入查找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帮助各地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推进乡村建设,提高乡村建设水平。目前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专家团队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下阶段,专家团队将结合实地调研的情况分析采集数据,系统评价各样本县的乡村建设成效,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提出工作建议。

责编:张云龙

来源:湖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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