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案例曝光(七)| 株洲炎陵县群众深夜举报某企业环境违法案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1-09-06 10:17:38

不分昼夜 有举即查

有效构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工作机制

—— 株洲炎陵县群众深夜举报某企业环境违法案

2021年1月24日晚,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炎陵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在住所(九龙工业园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周边,晚上经常有恶臭气味,致使无法睡眠。今晚又开始了,请求你局速查”。接报后,炎陵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会同九龙工业园管委会负责人员紧急赶赴现场。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企业正在进行玻璃纤维布脱蜡

经调查发现,群众反映的恶臭气味来自株洲龙港玻纤有限公司。该企业烘烤炉脱蜡过程产生的恶臭废气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直接外排,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炎陵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在玻璃纤维布脱蜡工序恶臭废气防治设施落实前,不得进行烘烤脱蜡生产,同时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整。

被查处后,该企业负责人承诺在落实好废气防治设施前坚决停止烘烤脱蜡生产工序,同时积极联系环保公司签订废气防治设施采购和设备安装合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目前,该公司3万元罚款已缴纳至指定账户,废气防治设施已完成安装调试,并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下一步,炎陵分局将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查处力度、积极科学引导、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投诉举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实行查处责任制,对群众关注敏感的重复投诉问题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开展后督察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案例点评

炎陵分局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及时查处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高了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解决了群众的合法诉求。同时也体现了环境执法人员尽职尽责,有诉必查,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和使命。

责编:陈丽丹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