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开展2021年度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中检查暨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

  湖南住建   2021-07-01 15:24:47

近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中检查暨工程项目标后稽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提升监管水平。

一、检查范围

1.2021年度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内容。

2.对2021年以来各市州(含县市区)通过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开展标后稽查。

二、检查内容

1.各市州围绕《2021年湖南省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

2.各市州对省厅交办的司法判决案件的办理情况。

3.人员履约人脸识别系统部署以及运行情况。重点核查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认证和考勤到岗情况。

4.在建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变更自查自纠清理情况。

5.对先开工后招标,不按批复文件实施招标,以保密工程、附属工程、赶工期名义等未招标的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清理情况。

6.招标文件核查情况。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核查内容的通知》,加强招标文件事中事后核查。

7.招投标信息化实施情况。招投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远程异地评标率、实时“一项目一考评”情况,以及招投标监管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情况等(含招标方案报送、招标文件备案、中标通知书发放等)。

8.市州标后稽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9.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含信访、来访、上级转办等)的受理、查处情况。

10.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情况。是否如期完成2021年2季度人员信息核查、开展招标代理规范化考评,以及其他查办案件中涉及存在违法违规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行政处罚、行政通报批评、不良行为记录是否采集至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的信用评价系统等。

三、组织安排

检查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7月30日。

检查安排:本次检查共分为四个小组,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进行,重点听取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州上半年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对招投标监管工作建议。检查过程中,对每个市州随机抽取2—3个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四、检查准备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照本次检查内容撰写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含所有县市区)以及填写《××市(州)在建工程招投标项目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情况表》(附件3)、《××市(州)2021年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含信访、来访、上级转办、移送)的管理台账》(附件4)、《××市(州)2021年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工作台账》(附件5),加盖公章后请于7月12日前报送省住建厅建设监督处(含电子版)。填写《××市(州)2020年以来未招标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清理表》(附件6),请于9月30日前报送省住建厅建设监督处(含电子版)。

五、检查结果处理

本次检查情况由各检查小组汇总,各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对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附件8),形成检查报告,将所有资料反馈厅建设监督处,省厅将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存在的问题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按时限要求落实执法建议,并将整改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我厅。

六、具体要求

(一)各市州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要明确分管领导,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照《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尤其是第三专题和第四专题,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分析,把准备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此次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扎实搞好检查工作,防止走过场。各检查组要按照检查内容逐一检查落实,对没有按照时间表落实到位的,检查组要提出改进要求。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了事、失职渎职,甚至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追责问责;本次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市州要进行认真总结,完善措施,查漏补缺,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三)检查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联系人:阳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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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云龙

来源:湖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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