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通知启用“湖南省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分析平台”

  湖南住建   2021-07-22 11:51:39

近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启用湖南省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分析平台的通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21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以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市场秩序和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厅组织开发的湖南省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分析平台(以下简称“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已于2021年6月25日上线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登录

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登录地址为“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公共服务平台-工作平台-事中事后监管-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分析平台”,或通过域名(http://vise.hunanjs.gov.cn/hndata)登录平台。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用户通过手机短信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已有账号登录,该类账号只具备平台“查询”权限,“绿色施工工程管理”权限需另行申请(申请表详见附件1);企业用户通过“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已有账号登录,可使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统一身份认证CA锁登录,或申请免费账号进行登录。

二、平台功能

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目前已集成智慧工地管理、监管数据分析、企业数据分析、绿色施工工程管理等4大功能模块,可实现省、市、县(区)三级数据互联互通。

(一)智慧工地管理。通过“智慧工地项目端平台”逐级上传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建筑工人实名制、视频监控、扬尘监测、噪音监测等6大基本模块物联网数据,实时对市州、县(区)智慧工地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查询监控。

(二)监管数据分析。通过联通我厅其他监管系统数据,对项目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监理报告制度、停工或限期整改、项目管理情况、建筑工人实名制等监管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三)企业数据分析。对施工和监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四)绿色施工工程管理。通过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审查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上报资料,并结合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数据,对全省绿色施工工程进行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进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使用与联网。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分为省、市州、县(区)三级,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可使用我厅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账号权限查看本地区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可免费部署省厅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平台进行个性化定制。2021年底前全省各市州要完成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的使用和联网工作,形成“省-市-县”三级协同统一的监管数据互联网络。

已建成或正在开发建设“智慧工地监管平台”的市州、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我厅统一的数据接入标准《湖南省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大数据分析平台数据接口指南(V1.7版)》进行改造升级,与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联网对接。

(二)全面推广智慧工地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行业协会要积极推进本地房屋市政工程使用智慧工地项目管理系统,系统应包括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建筑工人实名制、视频监控、扬尘监测、噪音监测六大基本模块。未开发使用智慧工地项目管理系统的企业和项目,可免费使用我厅组织开发的湖南省“互联网+智慧工地”管理平台。

已开发使用智慧工地项目管理系统的企业和项目应按我厅统一的数据接入标准《湖南省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大数据分析平台数据接口指南(V1.7版)》,将数据上报至项目属地智慧工地监管平台。

各市州智慧工地管理情况将纳入我厅建管工作目标管理。

(三)建立大数据分析情况通报机制。为切实发挥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作用,我厅将建立平台大数据分析情况通报机制,定期对全省所辖14个市州进行通报。通报内容主要包含各市州智慧工地接入率、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和考评覆盖率、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整改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质量安全情况等。

(四)通过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开展湖南省绿色施工工程管理工作。依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1〕60号),施工单位通过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进行绿色施工工程相关资料的上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进行绿色施工工程管理相关核查工作。具体上报操作详见《绿色施工工程管理相关数据上传操作说明》。

四、其他事项

(一)我厅近期将开展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培训工作,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有关单位掌握平台使用方法,推动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应用、数据互联和绿色施工管理等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填报《湖南省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分析平台数据联通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由各市州统一汇总后于2021年7月27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我厅。

(三)《湖南省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大数据分析平台数据接口指南(V1.7版)》《湖南省建筑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分析平台操作说明书》《绿色施工工程管理相关数据上传操作说明》可从电子邮箱hnzjt2021@163.com首页“文件中心”(邮箱地址:https://mail.163.com,密码:hnzjt888888)下载。

(四)相关技术问题可与质量安全大数据平台技术部门联系。

联系人:白冰,

电话:0731-85587133,13348717333。

责编:张云龙

来源:湖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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