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丨我党百年反腐史上的“六个一脉相承”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1-07-24 09:15:00

王元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百年来,我党端正党风、严明党纪、惩治腐败的决心始终没有变,反腐倡廉的核心理念和关键招数一脉相承,经赓续而发展、历百年而弥新。

一脉相承突出党的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并以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首要职责。十二大党章规定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党的十九大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监察法》明确规定,坚持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历史启示我们,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一脉相承大力整顿作风。党的二大提出党员“要到群众中去”。延安时期全党的普遍整风。新中国成立初期“三反”运动将反官僚主义作为重大斗争。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强调“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以上率下整治“四风”。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历史启示我们,要坚持人民立场、人民情怀、人民至上,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以清廉的党风政风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一脉相承铁腕严惩贪腐。我党一建立苏维埃政权就强调惩治贪污。新中国成立后,“打虎”惩贪从未手软。改革开放后,胡长清、成克杰、郑筱萸等巨贪被处以极刑。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打虎”“拍蝇”“猎狐”的决心和力度持续加大,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要求,“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历史启示我们,反腐败始终要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形成“不敢腐”的震慑,为“不能腐”“不想腐”奠定牢靠基石。

一脉相承教育挽救干部。毛泽东同志提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使党内思想斗争有了正确遵循,成为我党反腐败的重要原则。邓小平同志1950年指出,“沾染不良作风的人,绝大多数是能够转变思想,纠正错误,继续前进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2015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后,反腐败“惩处极少数、挽救大多数”功能效用越发突出。历史启示我们,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一脉相承注重标本兼治。我党一贯注重从思想源头上防范破解腐败。1938年创办的延安马列学院,旨在教育党员增强党性、明辨是非;1992年党中央开始提出标本兼治;党的十五大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正式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要思想。历史启示我们,要将反腐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清除滋生腐败的体制机制、政策弊病、利益藩篱,发挥反腐败的最大效能。

一脉相承打造纪检铁军。党的五大创立中央监察委员会,王荷波等10名委员经受住血与火的考验,无一人叛党。1954年全国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监察人员要能坚持原则斗争”。1986年筹建监察部时要求干部党风正,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案。进入全面从严治党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纪检监察干部“打铁必须自身硬”。党中央批准印发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从制度层面严格规范纪检监察权力。历史启示我们,执纪执法者要做遵纪守法的标杆,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作者系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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