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并”税收申报 “助力”惠企便民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1-06-04 08:57:2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4日讯(通讯员 廖鹏)6月2日上午,笔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临湘市税务局了解到,我省从6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进一步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这是湖南税务部门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后又一项落地的便民服务举措。

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10个税种。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通过“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10个税种“税源信息采集前置、一表申报”,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同时根据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能有效避免漏报、错报,质效更优化。

国家税务总局临湘市税务局税政股股长张典超:“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合并申报同样支持单一税种更正,纳税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相关事宜。”

据介绍,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不会对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带来影响,不动产登记办税有关申报表单仍可继续使用。

责编:王相辉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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