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湖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办法》

  湖南住建   2021-06-02 07:56:07

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2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湖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和必要性

国办函〔2019〕92号要求“推进绿色施工,通过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降低施工过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湘政办发〔2018〕21号提出“推广绿色施工,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6号)要求“推广绿色施工及其评价,鼓励企业创建绿色施工工程”。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以及省政府文件精神。大力推广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及其评价,鼓励企业创建绿色施工工程符合国务院、住建部以及省政府有关精神要求。二是规范绿色施工管理和评价。目前我省还未制定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相关规范性文件,出台我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办法,规范绿色施工管理和评价,对于推进我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是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证。四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造的有效保障。五是推进碳达峰目标稳步实现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实施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因此加快推进我省绿色施工,规范绿色施工管理和评价已经刻不容缓。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有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21号)、《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湖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DBJ43/T101)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规定等。

制定过程:《办法》起草期间多次组织建筑施工企业代表及相关专家进行讨论,征求了14个市州主管部门以及厅科技处、法规处、信息中心、省质安监总站、省造价总站等相关处室意见,在厅官网公开征求了相关企业意见,并根据收集到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文件进行了修订。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四条及4个附件:

第一章为总则,第一条为本办法制定目的及依据;第二条、第三条为绿色施工及绿色施工工程的定义;第四条为绿色施工相关费用保障规定。

第二章为绿色施工要求,第五条明确了绿色施工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扬尘防治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等3项基本要求;第六条、第七条分别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工程总承包单位在绿色施工管理中的责任。

第三章为绿色施工工程管理,第八条明确了我省绿色施工工程应满足的7项条件;第九条明确了绿色施工工程管理的3个环节;第十条对绿色施工工程管理上报资料主要内容进行了规定;第十一条明确了省厅对湖南省绿色施工工程确认、公布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为监督管理,第十二条明确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三条为绿色施工的激励措施。

第五章为附则,规定文件施行期限。

《办法》共四个附件,分别是附件1《湖南省绿色施工基本要求检查表》,附件2《湖南省绿色施工工程目标管理表》,附件3《湖南省绿色施工工程过程管理表》,附件4《湖南省绿色施工工程成果管理表》。附件1是企业自查和各级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监督机构的检查表。附件2、附件3、附件4是湖南省绿色施工工程目标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等3个环节管理的审核表。

责编:张云龙

来源:湖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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