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线丨宴请变成了“陷阱”,他们俩为何会中招?

  三湘风纪   2021-05-16 19:46:45

【纪律在线】接受“热心”宴请反被群众举报

“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时,当时我就应果断拒绝,起初以为吃顿饭问题不大,没想到一下触碰了‘红线’,违反了廉洁纪律,现在想起来真不值得!”3月9日,面对县纪委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决定,临澧县住建局干部、驻四新岗镇众胜村工作队员彭某某懊悔不已。“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这个规定我也知道,但是我还是存了侥幸心理,是我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所造成的,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同一问题涉事人员临澧县四新岗镇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邹某也是后悔万分。

为达目的信访人私设“鸿门宴”

今年1月26日,临澧县纪委监委收到信访室移交的群众实名举报,举报反映临澧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彭某某、四新岗镇生态和环保办公室主任邹某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的问题线索,按照程序由第四纪检监察室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核实。

经核查,信访人全某系临澧县四新岗镇众胜村村民,2017年,他家进行了农村危房改造,通过向上申报审批后,最终获得了2.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贴。但全某嫌补贴款太少,便找到驻村干部彭某某和镇政府干部邹某说情,因政策底线不能突破,彭某某和邹某只能一次次向全某进行解释说明,但全某对此仍不能释怀,试图通过别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真是无巧不成书。2018年3月的某天,彭某某与邹某到全某家继续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当时时至中午,全某在家里特意备好了午饭,这样一来,全某就有了留客的理由。“彭书记、邹主任,现在已到饭点了,我家里炒了几个小菜,不妨留下来吃了饭再走吧!”全某言语中充满了恳切和真诚。“老全,您的心意我们心领了,中午我和邹主任到工作队的食堂就餐,就不劳烦您了。”彭某某婉拒道。彭某某心理清楚,接受服务对象的这次吃请是违反规定的,他没有答应。

“我知道你们有顾虑,但是上面也没有政策规定,到农户家吃餐便饭还要受处分吧,你们把心放在肚子里好了。”话说到这份上,彭某某等放松了思想顾虑,似乎也没有了再次推脱的理由,既然扶贫工作是要做群众的贴心人,正当的人情往来还是要有的,大不了餐后通过别的方式付了这餐费便可。

一纸诉状使违纪者受到纪律处理

在全某的盛情邀请下,彭某某与邹某也就与全某一起吃了午饭,席间还喝了白酒,餐费共约700元左右(含白酒款)。由于刚过完春节,吃完午饭后,作为答谢,彭某某给了全某母亲300元的红包,全某的母亲当时就收下了,故此次聚餐,全某实际花费了400元左右。事后,全某多次打电话给邹某,请求为其争取增加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款,因不符合政策规定,邹某对此未置可否。全某见补贴的事情还有缓和的空间,于是便决定另找时机。2019年11月某天,全某再次打电话约邹某面谈,并让其接请彭某某一起到临澧县城的一家餐馆吃饭,碍于情面,邹某当即应允此事,并电话告知了彭某某。随后,按照约定,三人先后到彭厨餐馆就餐,饭后全某主动私人买单结账,共消费了约600元左右。

正是有了这两次的宴请,给了全某继续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的底气,于是多次找彭某某、邹某,结果均未能如愿。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宣泄心中不满,终于一纸“诉状”将彭某某、邹某举报到了临澧县纪委监委。“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临澧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说。今年2月调查期间,彭某某、邹某分别主动交代了其违纪事实,并上缴了违纪款,鉴于态度较好,临澧县纪委监委对两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并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

【执纪者说】

常言道,宴无好宴,人无好礼。身为奋斗在扶贫一线的国家公职人员,手握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的公权力。面对服务对象的“好客宴请”,如果不懂得辨别真伪,一顿“好宴”就会变成“鸿门宴”。管理者就有被服务对象牵着鼻子走的风险,不知不觉陷入泥潭。

(临澧县纪委监委 彭琳颖 叶舟)

责编:赵志高

来源:三湘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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