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解读《关于下放省直管项目招投标管理权限的通知》

  湖南住建   2021-05-18 22:30:32

近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省直管项目招投标管理权限的通知》的解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监管效率,经研究,我厅组织起草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省直管项目招投标管理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2018年,我厅制定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下放省直管项目管理权限的通知》(湘建建〔2018〕117号),对部分省直管项目招投标管理权限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进行委托下放(只保留长沙市域内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的省直管项目),在提高行政监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要求,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招投标领域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拟进一步下放省直管项目招投标监管权限。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共计三条。第一条明确了省管项目招投标管理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委托下放。第二条补充明确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项目,跨市州行政区域的项目以及工程复杂程度高的特殊项目(招标人申请),经论证后由我厅实施招投标监管。第三条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项目招投标管理承接工作,强化招标投标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

三、起草过程

《通知》起草过程中,我们收集市场主体意见,组织专家反复讨论确认相关内容的可行性。

四、主要依据

主要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下放省直管项目管理权限的通知》(湘建建〔2018〕117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2019〕169号)。

责编:张云龙

来源:湖南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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