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05-21 18:47:11
根据省政府要求及《湖南省环境质量考评办法》(湘环发〔2017〕11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4月全省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4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5%,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5%,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二、4月长株潭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长株潭环境空气质量的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2%,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三、全省空气质量日历与等级分布情况
四、主要监测指标情况
五、综合指数排名情况: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三名为:湘西州、怀化市、张家界市。后三名为:湘潭市、岳阳市、长沙市。
地表水水质状况
一、4月水质状况
4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省考网络534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合计508个,占95.3%;
Ⅳ类水质断面19个,约占3.5%;
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0.6%;
劣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0.6%。
二、江河湖库水质类别情况
三、洞庭湖营养状态:
责编:肖静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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