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严”要求 扛牢管党治党责任

  新湖南客户端   2021-01-12 09:16:38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推进湖南税收现代化,是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义不容辞的责任。落实这一职责使命,局党委要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工作部署,坚持“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促执行”要求,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坚持“四严”要求的重要意义

坚持“四严”要求,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奋力谱写税收新篇章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方针方略,持续构建完善税务系统“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有效举措;是确保党中央关于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省税务系统落实落地、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贡献税务力量的实践路径。全省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坚持“四严”要求的重要意义,做到内化于心、践之于行,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

从系统角度准确把握坚持“四严”要求的内在逻辑

坚持“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促执行”是有机贯通、集成联动的统一整体。坚持严以律己是前提,重在强底气。正人先正己,律人先律己。各级领导干部是落实“四严”要求的责任主体,必须带头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带头做到慎独慎微,带头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严负其责是基础,重在勇担当。各级领导干部须时刻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责任是为党工作”,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明责于心、担责于身、尽责于行。坚持严管所辖是关键,重在敢斗争。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敢于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坚持管业务与管队伍、管纪律、管作风一体抓实抓紧。坚持严促执行是目的,重在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税收工作“国之大者”、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安排的“税之要事”,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决防范“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从实践力度全面落实坚持“四严”要求的重点任务

坚持“四严”要求,必须立足新时代新阶段,立足全省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实际,聚焦湖南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综合发力,下真功夫、求得实效。

在严以律己上加力,当好“领头雁”。要不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厚植理论素养、政治能力,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管好四带头”要求,管好自身、管好家人亲戚、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管好主管分管领域风气,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持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环境。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始终做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以“关键少数”的清正廉洁带动大多数和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在严负其责上聚力,耕好“责任田”。全省税务系统各级党委要全面履职,对党负责、对湖南税务政治生态负责、对税务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党委书记要坚决担负起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党委要坚持分层治理、分级管理,层层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和压力,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要从政治高度抓好巡视整改和结果运用,坚决避免“过关”心态,推动管党治党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严管所辖上发力,把好“主基调”。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要扎实推进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基层的全面覆盖、工作要求的全面落实,旗帜鲜明支持纪检部门在更高层次上深化“三转”。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续强化“自查一人能儆百、自惩一人能止千、自我革命能护队”的理念,管住关键人、管好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扎实做好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后半篇文章”。

在严促执行上用力,写好“新篇章”。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忠诚履职上,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上。要组织全省税务系统积极主动做好落实退税减税降费、组织税费收入、深化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税收中心工作,倾力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确保从税务总局的“最初一公里”到税务分局(所)的“神经末梢”都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方向、目标、任务发挥作用,切实写好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新篇章。(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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