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0-12-30 21:25:54
长沙将提高职工医保和部分医保特殊门诊待遇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30日讯(记者 邢骁)记者今天从长沙市医保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提升长沙医保待遇水平。据悉,该通知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此次调整中将降低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职工医保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900元、600元、3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线累计限额为900元,超过900元的不再扣除起付线;将职工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支付段为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至45万元。
同时,长沙市医保中尿毒症和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特殊门诊待遇,也将提高。尿毒症血液透析轻度(少于10次)支付标准为4650元/月、中度(10次至11次)支付标准为5550元/月、重度(大于或等于12次)支付标准为6450元/月(以上费用均含血液透析相关诊疗费用,以及一次血液滤过或血液灌流费用)。其中,职工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90%,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80%。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限额标准半年内和半年后均为5000元/月,职工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90%,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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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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