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提前退场 预收费用如何处理

  湖南日报   2020-12-24 11:03:18

编辑同志:

我是常德市武陵区怡景花苑小区的业主,2019年9月26日,我给当时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悦康物业交齐了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的全年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900元。谁知悦康物业在2019年10月初就退出了小区物业管理。我多次要求悦康物业公司退回其收取的一年物业管理费。但悦康物业不给我退钱,称只负责向现驻物业公司交接,但现驻物业公司又要我们找原物业公司悦康物业退钱。

小区像我这样预交了物业费的还有很大一部分人。悦康物业收取了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并没有向我们提供服务。我们究竟该怎么维权?

——一业主

记者追踪:

在我们的生活中,小区更换物业公司很正常。只是很多时候,业主并不完全知情,甚至没有通过业主投票。很多业主都是提前预交了一年或几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更换后,业主预交的物业费该如何处理?12月17日,记者就此咨询了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他认为,如果前后物业是按合法手续进驻,就应该依法办好交接,接手的物业公司履行物业合同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接收业主预交的物业费,而不是让业主自己去要回预交款。也就是说,业主可以继续享受物业服务,但不用向接手的物业公司重复缴纳物业费。如果前物业公司没有依法办理移交手续就携款离开,那就涉嫌诈骗,业主可以到公安部门申请立案,依法维权。

记者:欧金玉

责编:张云龙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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