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

  湖南日报   2020-12-17 13:54:31

戴晓慧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提出“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绿色技术是指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改善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兴技术,涵盖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领域。绿色技术创新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十三五”以来,湖南全面落实《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布局推进绿色产业、生态环保、现代农业和新能源等领域绿色技术创新,有力助推了洞庭湖生态环境改善。但由于洞庭湖区(以下简称“湖区”)企业大多仍依赖传统工艺技术,绿色技术创新主体意识不强、能力偏弱,科技成果转化不够,湖区绿色技术创新仍处于起步阶段。“十四五”期间,应着力提升湖区绿色技术创新能力。

——增强湖区绿色技术创新政策有效供给。

湖区各市县应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政策引导,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

一是主动对接湖区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需求。落实国家和省级绿色技术创新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绿色技术标准,对湖区企业现有绿色技术及创新水平进行全面了解,找准发力点;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引导绿色技术创新力度。坚持把科技作为支出重点领域,在政府采购中向绿色技术创新产品倾斜;三是完善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政策保障。逐步简化绿色技术认定程序,缩短审查审批流程,建立审核“绿色通道”,并做好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与转化服务;四是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的监管力度。强化湖区企业绿色技术和绿色产品的核查认证,实施绿色技术、绿色产品标识制度。

——强化湖区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培育。

依靠绿色技术创新破解湖区生态治理难题,必须培育壮大湖区绿色技术创新主体。

一是增强湖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国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定标准规范,在湖区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定。响应“绿色湘军”行动,在湖区培育一批省级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围绕洞庭湖绿色发展需求进行科技攻关;二是建立湖区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基地,鼓励湖区企业、科研单位、高校联合攻关,加快突破仪器设备、核心工艺等技术瓶颈;三是鼓励湖区“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整合省内外、国内外优势科研力量,联合中介机构、金融资本,分领域、分类别组建专业绿色技术创新联盟;四是引导湖区传统企业绿色升级。支持湖区传统小微企业合并重组,着力开发绿色共性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

——推动湖区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依托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等创新市场,在湖区各市县建立分市场,为湖区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加速孵化提供平台。

一是设立洞庭湖绿色技术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三链”融通。对于已形成的湖泊水生态修复技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可适用技术,应加大投资力度,打通创新-产业-价值链条,实现技术产品化,产品市场化、资本化,提升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搭载湖南绿色技术银行创建,推动湖区各市县建设绿色技术信息平台、金融平台和转移转化平台,发挥平台流转“技术+人才+资金”优势,将湖区生态技术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优势,促进洞庭湖生态资源转化为富民资源;三是支持“校企院”在湖区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重点支持可推动洞庭湖高质量发展的技术项目转化落地。

——推进湖区绿色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要提升湖区绿色技术创新能力,须引进、用好、造就创新人才与科研人才。

一是以我省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为契机,支持湖区各市县大力引进绿色技术创新领域技术领军人才(团队)、高端管理人才(团队);二是加快推动人才资源转化为创新资源。引导科研人员在湖区创办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赋予区域内科研机构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允许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有企业科技人才按规定在湖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三是加强绿色技术培训和生态环保教育,推动湖区现有科技人才升级为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四是培育绿色技术创新后备军。鼓励省内高校围绕洞庭湖生态治理、工业污染防治、固废资源化等重点领域培养科研人才,省内职业院校围绕创新应用转化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湖南师范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

责编:李礼壹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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