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0-12-18 20:21:38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8日讯(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周玮师 周洁 王青枚 实习生 龚正伟)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落下,以被告人王忠和为首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落下帷幕,同时也将盘踞于长沙市雨花区同升湖一带长达30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下的罪行一一揭开。今天,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王忠和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开福区法院宣判。被告人王忠和等二十三人、三被告单位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忠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伪证罪、串通投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三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万元至四百万元。
“黑物业”笼罩小区十余年,业主举报后涉黑团伙浮出水面
2012年,同升湖山庄业主召开了一场特殊的业委会,在这次会议上,业主集体“炒”掉了同升湖物业管理公司,并请来了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这是长沙市第一起业主炒物业事件,据业主控诉,“该公司长期占用业主公共用地违建房子,在红线之外占用农田,通过所把持的物业公司控制小区的水电供应,业主们谁有反对意见,就要被他欺负。”据悉,2009年,该物业公司负责人在该小区C区违建一栋别墅时,多数参与维权的业主遭到打击报复,轻则被人堵了几天门,重则被打伤入院。
但炒掉同升湖物业公司,远没有那么简单。因该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新物业公司的工作只开展了3个月,就被迫撤出,同升湖物业公司又回到了小区,就此与同升湖山庄业主结下了“梁子”。
回到小区后,同升湖物业公司以剪断业主家中电线,在业主家门口喷字、挂横幅,谣传业主欠下巨额水电费等方式,对业委会主要成员进行了报复。该小区业主无法忍受被“黑物业”笼罩十余年的痛苦,为维护小区生活环境,数名业主毅然站出来,实名举报了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王忠和等人的恶行。
仅仅数日,该物业公司涉案人员全部被抓捕到位。经公安机关秘密调查,一个盘踞同升湖近30年的“王氏家族”涉黑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办案资料图。)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历时1年厘清证据
2019年5月7日,开福区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专项研究成立“4.03”涉黑专案组,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赞担任专案组组长,党组成员、扫黑办主任曾广军担任副组长。2天后,副组长曾广军带领4名骨干检察人员首次进驻望城办案点,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
令专案组检察官没有想到的是,这项提前介入工作持续了整整一年。期间,专案组检察官日以继夜、不眠不休地审查案情,马不停蹄地开展审讯工作,227册案卷证据在办公桌上高高垒起,883张光盘不断被读取与更新。随着侦查成果的逐步呈现,专案组发现,案件办理过程远比想象中艰难。
“这个案件不仅跨越年度久、人员流动性大、作案次数频繁、涉及建设工程、教育等多个领域,而且法律适用难,该犯罪团伙所犯罪行涉及1979年到1997年期间的十个刑法修正案中的相关条款,还涉及众多司法解释的适用和认定。”在杨赞检察长看来,如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黑’与‘恶’、‘此罪’与‘彼罪’、‘主’与‘从’、‘既遂’与‘未遂’等区分,是检察官在“4.03”专案办理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切实提升办案质效,2019年底,开福区检察院调整、新增办案小组成员,调集侦监、公诉科精干力量纳入其内,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共同支撑专案组工作高效运转。原“4.03”专案组成员于2020年2月长期进驻办案点,以重点案犯、行业、领域为突破口,深入捕捉“王氏”家族在三十年里所留下的犯罪痕迹。
在办案组全体检察官的共同努力下,移送起诉前,开福区检察院协助公安机关共增加3个罪名、追加犯罪事实8起、增加案卷材料50余册、增加被告人人数9人,针对“4.03”涉黑专案开出长达22页的《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该《意见书》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大特征的侦查方向、侦查事项、侦查证据收集及12起个案证据的收集与完善,提出了8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为公安机关集中优势力量精准打击涉黑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办案资料图。)
实地走访案发地带,监督开展综合治理
2020年7月31日,公安部挂牌督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王忠和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由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准备庭审期间,227册案卷证据和883张光盘,仍是专案组检察官每天必看的“功课”。受害人所经历的种种,仍是专案组每一个检察官心里最大的牵挂。
以王忠和为首的“王氏家族”在同升湖一带称霸近三十年,不仅在小区私搭乱建、大肆侵犯同升湖实验中学及教师的合法权益,还利用同升物业公司、同升混凝土公司、白术水厂等公司企业,垄断地区水、电、建筑材料,造成当地居民及学校用水、用电、用建筑材料困难的社会管理问题。在提前介入期间,开福区检察院“4.03”专案组就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等建议,指导公安机关及时开展有效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公安机关向当地行政机关发出8份建议函,并抄送开福区检察院一起监督落实。
如今王忠和等人即将步入法庭,曾被他为祸一方的同升湖一带,是否恢复了正常生活秩序?
8月6日,“4.03”专案组检察官来到同升湖,对“王氏”家族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调查走访。
当地政府安排进驻的新物业公司对建议函相关整改情况进行了一一回复:被王忠和等人垄断的水厂,如今已被政府相关部门接管,对同升湖一带用水安全、水质水量监督管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和监管,新物业公司已接管小区物业工作,该公司正在对小区违规、违章及被损毁设施进行逐一修复;王忠和名下其他公司也由政府部门委托机构接管,避免了涉案资产损失;同升湖山庄、白竹水乡小区部分房屋及同升湖学校正在完善产权办理手续;针对违建、非法占用农用地等问题,政府成立了专门工作部门进行整改,并加强了日常巡查力度。
检察官现场查看了被同升湖业公司损坏的水管、电线等基础设施的修复情况,确认了王忠和等人指使修建的违章建筑被拆除情况。得知物业公司下一步将在小区内进行新水管铺设工作、增强安防保障工作后,专案组对该公司的工作质效给予了肯定,并要求该公司持续加强员工培训、规范信息公开,加大内部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
“我们一定配合政府、配合检察官,同心协力,修复小区、学校被损毁的物件,为居民做好各项保障服务。”新物业公司负责人向专案组检察官明确表示道。
“11月18日,为强化针对“王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主犯的指控效果,专案组检察官与辩护人参与了开福区法院召开的庭前会议。会议上,专案组充分利用庭前会议程序,积极与法院及辩护人交流,将案件证据进行合理分类,结合辩护人意见,深入分析案件可能存在的争议焦点,为庭审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扫黑除恶打出“铁拳”
2020年11月12日至13日、24日至27日,被告人王忠和等人涉黑一案,分两案在开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该案案情重大,涉案人员众多,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赞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指控王忠和等5名主犯,开福区人大代表、本案侦查人员到场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1990年以来,王忠和及其家族人员在当地蛮横无理,随意殴打他人,形成了讲狠讲霸道的恶名。20世纪90年代初,王忠和及其家族利用初步形成的社会影响力,先后承接了多个工程项目,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1999年,王忠和先后成立长沙市同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升房产公司”)、长沙亚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兴置业公司”),在开发过程中,王忠和通过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别墅出售等方式进行敛财,并在同年建设学校,涉足教育领域。2000年8月,王忠和成立长沙同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升物业公司”),大量招聘保安和职员充当自己及家族的手下和打手,大肆敛财,经济实力进一步扩张,逐渐坐大成势。自此之后,王忠和进一步加强对同升物业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吸纳同升物业公司的职工成为组织的主要成员,形成以王忠和为核心,以同升物业公司、亚兴置业公司、同升房产公司等家族企业为依托,以其部分家族成员和同升物业公司员工为主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众多,结构紧密,层次分明,王忠和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起者、创建者,负责决策、指挥该组织的活动及运转,为组织者、领导者。周淑兰、王铭川、刘雨城、王娜及被告人郑波、黄琦、汪海军、李梅、廖华南多次积极参加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积极参与较为严重的犯罪活动,且作用突出,或在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起重要作用,均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高某、刁某久、刘某君、杨某、湛某、王某德、张某清、龙某强、董某明、熊某明、李某荣、邹某军、刘某接受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参加违法犯罪活动,均为一般参加者。多年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非法利益,先后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诬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妨害公务、非法侵入住宅等27起犯罪活动,同时还实施了16起殴打他人、拦截、恐吓等违法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在为期四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出示了大量人证、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等证据,依法发表了公诉意见,提出了定罪量刑的建议。被告人王忠和等5人及其辩护人作了自我辩解和辩护。
经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忠和等二十三人、三被告单位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忠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伪证罪、串通投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三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万元至四百万元。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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