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持续提高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0-12-29 06:37:14

杨丹 谢模强

基层治理是基层社会充满活力与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构成要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持续提高基层治理水平,须构建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共建单位、社会组织、物业公司、志愿队伍、党员群众发挥作用的“一核多元”基层治理机制,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大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持续激发社会协同能力,逐步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培育基层治理基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影响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要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着力锻造一支过得硬的基层组织领头人队伍。高质量推进“一肩挑”,严格落实不称职村社干部退出机制,建强带头人队伍。二是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村(社区)干部队伍整体水平不高、缺乏年轻干部、工作积极性和能力素质不足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要破解农村有能力、有见识的人才留不住的难题,把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各地人才队伍总体规划,实行后备干部统筹管理;要正视基层干部在群众工作、沟通协调、使用信息手段等方面能力不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展开能力素质培训。三是做好基层赋能减负工作。坚持以体制改革为契机,引导基层干部聚焦主责、回归主业,把工作重心转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上。理清职责职能,积极推动“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

增加基层治理投入,大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一是抓好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一门式”服务建设,通过搭建统一的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发挥村乡级党群服务中心阵地作用,通过设立服务窗口和安排服务专员,把便民服务等服务资源集聚到党群服务中心,做到服务有专人、办事有专窗。二是抓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建立区县级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农业部门主抓主推、相关部门合力推动、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发展集体经济工作机制,通过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产业”为基层治理奠定坚实的财政基础。

统筹基层治理元素,持续激发社会协同能力。一是搭建基层治理多方参与的平台和纽带。促使村(居)民委员会成为基层治理多方参与的枢纽,通过开展在职党员在村(社区)“报到”,做好“志愿服务”,深化共驻共建;强化无职党员定岗定责,充分发挥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引导作用。二是培育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参与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要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而不能让群众当配角、当观众。”引导群团组织同向发力,健全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使之成为引领妇女青年儿童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和平台;构建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合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服务类型和服务标准,避免资源浪费。三是积极发挥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广大群众既是服务对象,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要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优势,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始终做到为了群众、深入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促使广大群众依托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或志愿机构,成为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力量。

创新基层治理方式,逐步提高基层治理效能。一是要搭建城乡基层智慧治理平台。用好信息技术,大力推进“大数据+基层治理”模式,整合基层“雪亮乡村”“智慧党建”各类平台系统,打破数据壁垒,逐步实现数据融通,扎实推进共享“大数据平台”建设。二是要探索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网格化协同治理机制。要因地制宜地探索适合各地实践的治理模式,打造“基层治理”本土品牌,通过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治理效能,扩大基层治理受益面。

(作者分别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省委党校第59期中青二班学员)

原载《湖南日报》(2020年12月29日07版)

责编:徐凯琦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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