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 2020-11-03 11:19:18
本报长沙讯 日前,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湖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986732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2013年9月,湖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岳麓区联丰路398号擅自建设利海绿洲世纪花园三期B区高层18号栋、19号栋、20号栋,低层B-20号栋至B-26号栋住宅及西区部分地下室。高层18号栋至20号栋于2018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已建至6层,总建筑面积为9915.5平方米;西区地下室于2019年3月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已部分建成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4800平方米;低层B-20号栋至B-26号栋于2020年6月1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已完工,均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总建筑面积为7285.06平方米。
经查明,该项目共计违法建设面积为22000.56平方米,违法建设总工程造价为19734639元,其中部分违法建设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影响的情形。
最终,湖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法建设,被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并处以罚款986732元。
记者:牛蕊
责编:张云龙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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