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 2020-11-28 15:52:09
11 月 27 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出了两份罚单,长沙市同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长沙亚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占地被立案调查,分别被罚款 43.31 万元和 81.4 万元。
经查,长沙市同升房地产公司在 2003-2008 年开发建设白竹水乡项目的过程中,在没有依法完善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雨花区白竹和同升社区集体土地上进行围墙、道路、房屋和绿化建设,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该项目使用集体土地面积工 38.893 亩,其中耕地 2463 平米,林地 17286 平米,其他土地 6180 平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合计 3883.2 平米,其中建筑物(21 栋住宅)占地面积 1448.41 平米 ( 建筑物面积 4000.77 平米 ) ; 构筑物(道路)占地面积 2434.79 平米等。另据查明,该宗地其中有 479.04 平方米道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长沙亚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大致相同。经查,长沙亚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在 1999-2006 年开发建设同升湖山庄项目过程中,在没有依法完善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雨花区同升、联盟和新兴社区集体土地上进行围墙、道路、房屋和绿化建设,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经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实地测量,该项目使用集体土地面积共 71.568 亩,其中耕地 679 平米,林地 46567 平米,其他土地 466 平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合计 4142.17 平米,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合计 1055.71 平米(其中 13 栋住宅占地面积 1047.97 平米,建筑物面积 4179.68 平米;业主私自搭建杂屋占地面积 7.74 平米,建筑物面积 7.74 平米),构筑物(道路)占地面积 3086.46 平米等。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决定没收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住宅)和构筑物(道路),并处以罚款。
记者:罗雅琪
责编:张云龙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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