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莫成 特约记者 龙涛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0-07-15 13:02:0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5日讯(记者 莫成 特约记者 龙涛)今天上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举办吉首地区殡葬改革工作第二次新闻发布会,通报殡葬改革工作推行以来取得的成效,并就公众关注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
一、记者问:“两集中一统一”规定执行的具体范围市民还有疑问,请问哪些情况需要统一火化?哪些地方需要集中治丧?哪些地方执行集中安葬?
答:“统一火化”的范围包括火葬区的公民、在城区范围死亡的异地户籍人员、吉首地区的党员干部等等。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吉首市行政区域户籍以外的人员在吉首城区范围内死亡的,就地火化。无名、无主遗体就地火化。同时,吉首地区的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火化。有些市民提问“党员干部中户籍是农村或者外地的,能否火化后回户籍地进行土葬”,根据《吉首地区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吉首行政区域内所有党员、干部本人及家属、配偶应带头移风易俗、带头集中治丧、带头实行火化、带头集中安葬。党员干部中户籍地是农村或者外地的,或者目前仍在乡镇、农村工作的,都要按规定带头执行“两集中一统一”。
“集中治丧”的范围如下:为实现城区规范、文明治丧,结合实际,吉首地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出台《吉首城区集中治丧区范围划定》文件,明确5个街道的34个社区为集中治丧区域。这个范围内的公民过世,必须统一集中在兴龙陵园开展治丧活动。34个社区分别为:峒河街道(7个):龙泉社区、大田社区、峒河社区、新桥社区、光明社区、向阳社区、五里牌社区。镇溪街道(7个):科技园社区、胡麻井社区、商业城社区、雅溪社区、砂子坳社区、马坡岭社区、吉新社区。石家冲街道(4个):荣昌坪社区、桐油坪社区、营庄社区、石家冲社区。乾州街道(10个):竹园社区、古城社区、小溪桥社区、蔬菜社区、狮子社区、兔岩社区、接丰社区、云峰社区、漩潭社区、兴隆社区。吉凤街道(6个):龙凤社区、双河社区、湾溪社区、牯牛坪社区、木林坪社区、捧捧坳社区。
“集中安葬”的要求如下是:根据《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火葬区范围内的人员死亡后,需安葬的均应安葬至兴龙陵园,或按规定安葬至农村公益性墓地,禁止在兴龙陵园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有些市民提问“遗体火化后骨灰能否深埋在兴龙陵园以外禁葬区以内的其他地方”,根据《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逝者遗体火化后,提倡不留骨灰或骨灰寄存,骨灰也可以由逝者亲属保存。如需安葬,应当葬入兴龙陵园或农村公益性墓地,也可深埋不留坟头。鼓励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但不得违规装棺土葬、不乱埋乱葬、不得留坟头、不立碑圈坟、不违规治丧,如有违反,将接受有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二、记者问:殡葬惠民奖补金如何兑现?有些市民家中存有棺木,现在不能使用了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吉首市惠民殡葬奖补实施细则(实行)》,殡葬改革6月30日启动后,吉首户籍的公民自愿执行“两集中一统一”规定的,可以享受惠民殡葬奖补政策。为了方便群众,简化领取程序,在兴龙陵园治丧完成结算时进行直接减免。原有棺木可以自行处理,也可以交由殡葬管理部门处理,需要上交棺木的市民可拨打兴龙陵园业务电话0743-8223350,与兴龙陵园约定上门收取时间。
三、记者问:“活人墓”清理登记的标准是什么?在清理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哪些?
答:本次清理登记的是吉首火葬区内的“活人墓”,是指人员未安葬(含一方已安葬,另一方未安葬的双人墓),在6月6日通告发布前已圈坟硬化,外观基本成型的墓穴。借此机会,再提醒一下广大市民,“活人墓”清理登记于7月30日截止,没有进行登记的请抓紧时间去社区或者所在单位登记。另外,以工作单位进行登记的请单位将登记表送达“活人墓”所在的社区(村),由社区(村)进行统计核实。
拆除“活人墓”需要在社区(村)、街道(乡镇)、市自然资源部门、市殡葬管理部门见证下进行,见证平毁后方可发放确认书,墓主过世后亲属凭确认书置换兴龙陵园基本火葬墓位,且仅限墓主使用。“活人墓”清理登记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接到很多市民的咨询电话,并进行了一一答复,如户籍是外县人员,长期居住吉首,并在吉首城区置办了“活人墓”的,可以登记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置换。如原来在兴龙陵园购买目前尚未安葬的墓位,符合在陵园集中安葬的要求,不需要进行登记,逝者火化后可以葬入在兴龙陵园原购置的土葬墓中,但是不能装棺,在兴龙陵园购置的墓位不能私下转让和买卖。
四、记者问:目前有群众反应兴龙陵园的服务、收费、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刚才新闻发言人也介绍了开展整改的情况,请问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进行整改?
答:谢谢。我是兴龙陵园公司董事长李生军,感谢你的提问。兴龙陵园在吉首地区殡葬改革全面启动以来,一直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致力于提供最优质的殡仪服务。但是,公司成立不久,员工对于新的形势还有不适应,导致了服务管理不到位、收费与群众期望有差距等等问题。对于群众的意见,我们不回避,对于问题,我们坚决整改。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服务管理。加强公司管理层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营管理、餐饮服务、殡仪管理方面的管理人才,配齐配强公司班子,提升公司领导水平和科学管理能力。落实全员学习、培训制度。逐条学习《吉首地区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吉首市火葬区、禁葬区范围划定》、《吉首市惠民殡葬奖补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吉首地区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殡葬改革系列文件,确保答复政策统一口径。落实服务实名制。要求职工遵循以人为本、诚实守信、文明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务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杜绝工作随意性。落实殡仪服务人员在悼念厅一对一上岗,接待丧属做到“服务至上”,做到人员挂牌上岗,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职务、职责、分工上墙,从服务流程、管理制度、职业行为等方面加强殡仪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意见收集立行立改机制。殡仪服务部一对一专人每天整理收集意见建议,同时在每个悼念厅设置“征求意见簿”,汇总上报公司管理层,能立行立改的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对可改善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公司主要领导、中层干部、一线员工每天凌晨逐家上门回访反馈丧属的意见建议。坚持公益性的理念、保本经营原则,落实惠民利民的要求,对群众提出的悼念厅卫生不到位、餐厅门口没有张贴丧家指引信息、食堂菜品贵、不开设流水席、宵夜时间太短等问题已整改到位,也及时反馈给了丧属,以诚恳的态度,直接面对问题,立行立改争取口碑,确保类似的问题不重复发生。
二是坚持公益原则。调整了相关项目收费价格。针对菜单价格、松门定价、麻将机价格等重新核算,特别是菜单价格,目前对菜品的价格下调了50%。落实收费公开制。坚持“六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结果公开、服务监督公开)制度,收费项目标准上墙,杜绝乱收费、自立项目私自收费的现象。落实惠民政策奖补兑现直通车。落实集中治丧的城乡低保户、城乡困难群众、普通群众丧葬费用的减免,活人墓置换费,骨灰寄存,非火化区群众自愿火化奖补、生态安葬奖补,棺木补偿,遗体接运、抬运费等惠民政策奖补直接兑现。实现生态节地安葬,倡导移风易俗,降低群众治丧成本,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是此次殡葬改革的初衷,也是我公司一直以来秉持的经营理念,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和监督我们,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促进我们把殡仪服务的工作做得更好。
五、记者问:刚才听新闻发言人介绍,殡葬执法工作为殡葬改革政策的有效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请问殡葬执法队伍的组建、职能和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答:谢谢。我是吉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雪春,现就你提的问题,我作如下回答。
吉首市殡葬执法大队成立于2020年6月24日,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二级股级机构,执法人员共30名。办公地点位于乾州汽车总站边的办公楼二楼。
殡葬执法大队的职责就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吉首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墓穴占地面积超标和私建坟墓、恢复和建造宗族墓地、建造永固性墓穴、活人墓及违规占道搭棚治丧的行为。
执法局高度重视此次殡葬改革,做好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通过联合执法演练、“零点行动”、日常巡查吉首城区原治丧点等殡葬改革执法,扎实推进殡葬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殡葬执法大队成立到现在就6月29日、30日晚分别对峒河街道、石家冲街道营庄社区两起居民违规治丧行为进行了执法威慑,达到了殡葬执法整治效果。7月8日上午在市医院阻止一起将遗体土葬的违规行为,下午在砂子坳社区阻止一起违规治丧行为。7月10日在州医院阻止一起遗体拒绝火化的违规行为,7月11日在河溪社区阻止一起党员干部违规治丧行为。6月29日、30日对新桥社区、营庄社区两起违规行为进行执法威慑,群众自行整改。六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42车次,执法人员300人次,联合执法人员102人次;7月1日晚州经开区全员待命1次;7月7日晚大田社区、砂子坳社区全员待命2次。
在具体执法中,我们落实规范执法流程。在群众工作教育劝导无效的情况下,我们再根据情况启动执法。先待命,后教育,最终无效的情况下强制执法。无论是落实城区公民过世一律火化的规定,还是落实城区禁止治丧扰民的规定,均是依法依规开展。对于违规行为,重拳出击,坚决整治,对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起到了“整治一起,教育一片”的明显效果。
按照殡葬执法“处早处小处快”的要求,我们坚持开展日常巡查。每天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车辆6台次对吉首城区原治丧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持续加大对城区违规治丧、乱埋乱葬等行为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规治丧情况,迅速启动执法预案,减轻执法阻力,保障殡葬执法整治工作实效。
殡葬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我们经过前期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良好的局面,下一步我大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工作要求,一是持续加大对城区违规治丧、乱埋乱葬等行为的巡查力度,重拳出击,坚决整治,对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殡改工作深入开展。
六、记者问:城区内医院去世的人员占死亡人员的多数,请问殡葬改革过程中对吉首地区的医院是如何管理的?
答:我是市卫健局局长杨七斤。为切实做好殡葬改革工作,规范卫健系统殡葬改革管理,确保殡葬改革顺利开展,吉首市卫健局印发了《吉首市卫健局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和《吉首市卫健局殡葬改革应急预案》,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督促殡葬改革工作在卫健系统顺利实施,统筹做好社会维稳、医疗保障、突发事件的医疗应急处置和医疗机构信息报送、遗体处理等工作。建立了殡葬改革执法整治组、医疗应急保障组、督查考核组。明确了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州、市两级医院成立医疗救助专家小组,储备相应的器械、药品,预留2-4张应急备用床位,为殡葬改革医疗救治开展绿色通道。城区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万溶江中心卫生院负责城区殡葬改革医疗保险和应急救援工作,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单位配备救护车一台、必要的急救器械、药品,有4名值班人员,24小时待命,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指定地点。其他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殡葬改革医疗应急保障工作外,根据全市应急需要,随时服从统一调度。各大医院有人员死亡情况的,必须在1小时以内将信息上报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并联系兴龙陵园接运遗体,不允许非法机构接运遗体,也不允许家属将遗体转移逃避火化。
七、记者问:在家中正常死亡的居民死亡证明由谁出具?
关于在家中正常死亡的居民死亡证明出具的问题,根据《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一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必须火化的遗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取得公安部门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后火化:(1)在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丧主凭本辖区社区卫生医疗机构或者乡镇(街道)卫生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并办理手续后火化。(2)在医院(含其他医疗机构,下同)死亡的,丧主凭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时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并办理手续后火化。(3)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的遗体,由公安部门或者其他司法部门法医鉴定后出具死亡证明,通知丧主接运遗体并办理手续后火化。(4)无名、无主遗体,由公安部门法医鉴定后通知殡仪馆接运、火化。
八、记者问:据市民反映,“活人墓”清理登记中仅购买土地(墓地)的不能进行登记置换,这该怎么办?
答:刚才新闻发言人清楚地回答“活人墓”置换的标准及市民反映的一些问题,未圈坟未立碑的墓地仅仅为土地,不在清理登记范围内,很多市民来我们自然资源局反映,仅仅购买了土地(墓地)的应该怎么办?借此机会,我给大家做个答复,并宣传一下土地管理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所以,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莫成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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