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虢灿 三湘都市报 2020-07-16 14:28:34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16日讯(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封跃林 侯慧英 刘一力 视频剪辑 实习生 沈志勇 刘江涛)10岁孩子飞奔过马路,转弯来的公交车没有看到,瞬间被卷入公交车底;19岁哥哥无证骑着摩托车载着14岁的弟弟横穿路口,被小车撞飞起来……今天上午,省交警总队公布了7月8日、13日在郴州、常德接连发生的两起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万幸的是,两起事故中的孩子伤势不重。民警提醒,暑假来临,家长一定要重视孩子的出行安全,加强对小孩的看管和教育,从小树立起安全意识。
众人抬车救起卷入公交车底的孩子
7月8日下午2点多,郴州南岭大道与惠泽路交汇路口,一名穿着校服的小学生跑着通过斑马线。此时,左侧一台公交车右转弯,小学生避让不及,被卷入车底。
监控视频显示,公交车驾驶员及时停车并下车查看,发现孩子卡在车底后,马上呼喊,一下子围上来几十个人:公交车上的乘客、带孩子散步的路人、路边的外卖小哥……大伙齐心协力把公交车一侧抬了起来。
“一下子好多人都来了,抬起公交车,把车底的孩子拖出来。”热心市民龙先生介绍,现场有人抬车,还有人自发维持交通秩序,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
与此同时,有人拨打了120、122,成功救出的孩子被众人扶到了路边坐着,手脚和脸上都有擦伤。好心路人关切地询问伤情,孩子能清醒回答。
交警与120急救车到了现场,孩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全身多处表皮擦伤,并无大碍。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这辆公交车进入路口后开始右拐。这时,小孩视线朝右奔跑着冲上了斑马线。结果被公交车带倒瞬间卷入车底。发现情况异常后,公交车司机立即停车,并下车查看。”郴州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邓涛说,受伤小孩年仅10岁,是事发地附近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因为赶着上学,跑着经过斑马线,以为公交车已经停下,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观察右方来车。而公交车司机则因为视觉盲区的原因,在通过路口右转弯时,没观察到奔跑过来的小孩,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是驾驶人曹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邓涛说,据此,民警认定公交车司机曹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哥哥骑车搭载14岁弟弟,无证还闯红灯
眼看前方路口是红灯,哥哥骑着摩托车还是往前冲,跟一辆小车撞上。哥哥与身后坐着的弟弟都被撞得从小车车顶滚落,而摩托车被撞到十几米外。7月13日下午3点多,这一幕发生在常德津市刘公桥路与九澧大道交叉路口,万幸的是,只有14岁的弟弟腿部和手部有擦伤,经治疗后当天即出院,已无大碍。
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张鹏介绍,事发时,19岁的哥哥王某骑摩托车搭乘着14岁的弟弟闯红灯,结果与右侧一辆正常通过路口的小车发生碰撞。兄弟俩被撞后随即从小车车头方向滚落在地上,骑乘的摩托车被撞出十几米远。小车的左侧前挡玻璃也被撞碎,由于骑乘时摩托车时,兄弟俩都没有戴头盔,所幸撞击部位不是脑袋。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摩托车驾驶员行经交叉路口时,在其行驶方向交通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下仍然通行,与路口右方来车相撞,所幸当时车速不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查,驾驶员王某并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当天他带着放假在家的弟弟出去修手机,结果闯红灯酿成事故。最终民警认定摩托车驾驶员王某闯红灯通行导致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王某因无证驾驶、不按交通指示信号灯通行以及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合并处罚款75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这起事故仍在办理之中。
暑期安全不容忽视
民警提醒,暑假到来,小朋友由于安全意识不强,过马路也常不注意观察,甚至追逐、奔跑过马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各位家长一定要重视孩子的出行安全,加强对小孩的看管和教育,从小树立起安全意识。驾驶员在行经路口、人行横道或者居民较为集中的路段时,应该提高警惕,主动降低车速,防范风险。
责编:胡元媛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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