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蓝山县政府为何两度“发钞”

  文史博览   2020-07-18 12:36:42

文丨陈多

蓝山县地处湖南南部,境内山多林密,新中国成立前陆不通车,水不通船,交通闭塞,经济落后,是典型的三等农业小县。但是土匪多如牛毛,南岭山上到处立馆,大大小小有十余股。省里委任的县长,困于土匪骚扰,往往上任几个月就挂印离职。如1927年到任的伍典,仅当了4个月县长;更有其后的宾俊声,来县仅一天,不敢接事而去。老百姓苦于匪患,民不聊生。

蓝山县城墙从明代1464年开始修筑,至清代1857年,历经400年不断修葺、加固,为保卫县城安全起到了历史性作用。自民国以来,几股势力较大的土匪,多次围攻蓝山县城,均未得逞。

1927年9月17日,匪首唐淼、贺老三、桂馥、陈光保、张瀛率匪万人,枪6000支,同攻蓝山县城3天。城内守军仅300余人,城几不能守。在生死存亡关头,县城居民同仇敌忾,凡14岁以上男丁全部上城墙协助守城;城墙上到处堆放巨石,用以自卫。19日猛攻时刻,匪首陈光保下令,先登上城墙者赏光洋两千,美女两名。重赏之下,有一匪徒手持驳壳枪,爬梯而上,在这极端危险时刻,家住西门的壮丁李石兴,奋不顾身,高举一扇百多斤重的大石磨盘,狠狠砸下,木梯砸断,匪徒脑浆迸裂,吓得匪徒个个目瞪口呆,再没有第二个敢爬梯登城,蓝山县城最终无恙。

但是蓝山县城四面皆匪,出城二里即匪地,军队筹饷不能下乡。军需处长彭宪德没有办法,遂与总队部参谋长孙嘉谋、保管处主任邱镇南、支队长刘校青、教育局长刘焯等召集部分绅士商议,决定发行纸票(钞票)。为了保证信用,公推蓝山巨富雷尚哲(有田2000余亩)为发行主任。雷尚哲在县城向群众演说,愿以自己的家产来担保,劝各富裕户卖谷,专收纸票。于是纸票在县内流通,解决了军饷难题,稳定了军心,暂时度过了危机。这是民国时期蓝山县第一次发行“钞票”。第二年,县内局势渐趋平定,于是逐步将纸票兑换为民国通用钞票。

第二次发行“钞票”是在1949年。这年6月,县田粮处长张元宽卷款潜逃,使本已空虚的县库雪上加霜。县内士绅联名上书,要省财政厅调该厅科员、蓝山县本地人陈飞霞返乡任田粮处长,意即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大家放心。陈飞霞接手的田粮处已成了空壳子。自7月起,国民党多支残部陆续窜来蓝山,尤以“交警”残部人员最多,共计万余人。这些残部每日到田粮处要粮要饷,陈飞霞被逼得没法,只好让手下人携各乡的田赋花名册,带领催饷的军人亲自下到各乡各保去收取,能收多少算多少,谁收取谁工。

后来,随着财政空虚,民国政府也唱起了“空城计”。一天,陈飞霞与账务主任彭刚涛商议出一条“苦肉计”:由彭刚涛自己写了张“逮捕证”,交县长李锡庆盖了私章,意即“县财务主任彭刚涛与田粮处长陈飞霞筹款不力,交看守所关押”。当天就把两人关进了看守所。消息传到外面。时街头巷尾议论纷纷。一些人听说县长因筹款的事把他俩抓起来了,打抱不平,认为筹不到款,实因政局动乱所致,不能怪那两个人。加上他两人过去不在地方上任职,积怨甚少,于是,有县城一些商户,想法凑集了100多块银圆交给县财政,联名请县长放人。李锡庆装模作样地将两人关了一夜,第二天就放了出来。凭这条“苦肉计”勉强筹到100多块光洋,也是杯水车薪,难以为继。

后来,随着通货膨胀日益加剧,民国政府发行的金圆券一泻千里,市面都不愿意流通,只用银圆铜圆。而银圆、铜圆有限,致使商场无法交易,甚至出現了以物易物的现象。县政府决定以本县自卫流通券名称,发行银圆券(钞票),宣布由县财政担保,银圆券与银圆等值。共计发行一元银圆券2000元,五角银圆券2000元(4000张),三角银圆券1000元,原定3个月收回,兑换银圆、铜圆。但是不到3个月,1949年12月5日蓝山解放,银圆券亦成了一堆废纸。

责编:廖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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