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货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0-05-14 16:29:3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4日讯(通讯员 龙心如)“靠边停车,司机熄火,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车上人员依次下车!”伴随着一声声警鸣,两辆满载工人的货车在韶山市银田镇银槐线路上被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拦下,下车后司机一脸茫然,全然不知自己所犯何事,民警拿起车辆行驶证问道:“你看一下自己的行驶证,你的车辆核载人数是几人?货车货箱能载人吗?”司机这才意识到自己违法载人了。

2020年5月10日,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章威接到群众举报,近段时间在银田镇银槐线清晨时分,时有货车违法载人现象发生,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并迅速展开部署,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认真分析货车违法载人最易发、常发时段和路段,掌握货车违法载人行为的规律特点,5月14日清晨4时至5时在银槐线路上排兵布阵,对货车进行“守株待兔”。

此次行动,共查处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人行为2起,其中牌照为鄂FN5**1货车违法载人16人,鄂FJW**8货车违法载人18人。据悉,该34名工人均为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工人,为了节省出工时间而选择乘坐货车。民警依法扣留两台违载货车,对两位驾驶员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驾驶员陈某、黄某以及违法乘坐的34名工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

为进一步推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在辖区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交警提醒:货车车厢载人属于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车厢没有设计载人的安全防护措施,在作业、拐弯、急刹车及遇到紧急情况时,乘坐人员极易发生磕碰、跌落等危险,加之车厢人员较多,一旦发生事故极易群死群伤。市民要自觉拒绝乘坐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切勿为了图一时方便将自己置身在危险之中。

责编:彭婷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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