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明确商品住房价格构成,平均利润率6%-8%

  潇湘晨报   2019-12-11 18:16:59

12 月 9 日,长沙市发改委印发《关于明确我市成本法监制商品住房价格构成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份长沙市商品住宅核价文件规定,商品住房价格由成本、利润、税金构成。其中成本构成包括楼面地价、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8 项。

利润指商品住房开发经营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利润。利润的提取以成本构成中的 1-4 项之和为基数。平均利润率为 6%-8%。

税金则按国家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该通知自 2019 年 12 月 11 日起执行。

潇湘晨报记者刘李

责编:曾璇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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