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集团严正声明

  大汉集团   2019-04-29 17:25:51

近日,在个别网上论坛和私人微博平台上,有一篇《大汉集团傅胜龙等人“套路贷”套走我4个多亿,还害我身陷囹圄数年!》的帖子,其中,用“套路贷”三个字博人眼球,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对大汉集团品牌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我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一、关于发帖人的情况

发帖人陈湘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处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刑期从2012年3月13日起至2018年3月12日止。

二、关于“套路贷”问题

陈湘经营的吉首市浙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2010年大汉集团将其公司并购,进行整体运作。考虑到陈湘是公司的股东,2011年8月11日,公司借款给他3360万元,用于偿还陈湘的对外借款。但至今为止,大汉集团没有收回一分钱本金和利息,“套路贷”何来?发帖人居心何在?!

三、关于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了整治网络黑恶势力,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根据中央精神,省委网信办正在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汉集团作为以党建为引领的红色文化企业,积极投身并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还社会以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我们已就此事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并启动司法程序,相信事实不久将大白于天下。

大汉集团立志走向伟大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极大的信任和支持,我们有信心通过诚实的劳动和对社会、国家、民族的责任担当,把企业做好、做优、做强。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

大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

 

责编:陈丽丹

来源:大汉集团

我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