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篇章

  微言宗教公众号   2019-02-27 09:48:11

宗教工作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领域,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社会主义学院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以及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宗教工作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2018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印发的《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社会主义学院各方面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指导,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法治保障,厘清、破解了一系列长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成为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根本遵循。

《条例》在总结社会主义学院办学的历史经验和创新探索的基础上,突出“大统战”“大文化”双重视角下以文化认同促进政治认同的教育培训理念,进一步完善教学布局,提出“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的新时代教学布局,为社会主义学院开展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提供了基本遵循。

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结合

《条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体现了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和政治学院的根本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的第一条。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并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其工作涉及统战、群团、文化、宣传、干部教育等多个领域,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和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渠道。在当前所有制形式更加多样、社会阶层更加多样、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多样的时代背景下,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办学始终,以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在党的领导下做好思想政治引导工作。

《条例》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结合。“非一则不能成两,非两则不能致一”。一方面要不断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巩固已有共识、形成新的共识;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多年来,社会主义学院在宗教界人士教育培训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界在政治上形成正向共识,在阐释宗教教义、传承宗教文化等方面促进社会和谐进步。针对现实问题,维护增进一致性,尊重引导多样性,推动宗教工作实践创新,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祖国统一。

以文化认同教育为基础,坚持传承性和开拓性的辩证结合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政治共识根植于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需要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各宗教。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统一战线工作发展相适应,积极创新教育培训的内容形式。面对统一战线的新发展新变化,近年来社会主义学院进行了以文化认同促进政治认同的教学改革。在针对宗教界人士的教学培训中,以文化认同推进政治认同。特别是在对中华文化的“大一统”要义、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文化认同、对中西文化的互鉴交流等内容的认识和把握中,把文化认同作为纽带,使政治共识扎根于更为深厚悠久的历史传承之中,扎根于更为真实广阔的现实变化之中,获得了良好的教育培训效果。广博,才可能集众之所长。例如,作为宗教界人士,有的学员感到以前仅限于钻研中华传统文化,却往往忽略了对当前社会主义文化,以及中西文明比较的研修;有的学员感到以前仅限于对自身宗教经典的阅读,却往往忽略了对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主流文化的理解。

近年来,社会主义学院坚持传承性和开拓性的辩证结合,积极探索以文化认同促进政治认同的统一战线教育培养新机制,获得了党中央肯定和系统内外认可。《条例》在此基础上加以固化并进行推广,同时将“中华文化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工作”单列一章,明确了中华文化学院和地方中华文化学院的设立,赋予中华文化教育、研究和对外交流职能,必将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辩证结合

《条例》立足新时代任务要求和未来事业发展,以能力素质培养为重点,明确了教学布局,规范了班次学制,规定社会主义学院班次分为主体班次和委托班次,以“进修班、培训班、专题研讨班和国情研修班”等班次类型实现统一战线领域教育培训的全覆盖。同时,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可以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开设新的班次”,拓宽了班次类型和培训范围。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各类班次的学制”。尤其是,对于宗教界,《条例》规定“社会主义学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举办基层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可以面向“宗教界代表人士”举办“专题研讨班”, 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制定分类教学大纲,开发体现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发展新成果的课程和教材。这意味着,不论在班次类型与学制时间上,还是在教学内容与特点上,《条例》为学院灵活办学提供了政策空间。学院可以根据各大宗教特点、各地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更加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更为充分地发挥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作用,培养政治上靠得住、教义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以文化认同增进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共同推动社会和谐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作者: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一战线理论教研部民族宗教教研室主任、教授

责编:谢雨玳

来源:微言宗教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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