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来了,湖南如何抢先机?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19-02-20 11:26:50

粤港澳大湾区是继美国纽约湾区和旧金山湾区、日本东京湾区之后的世界第四大湾区,也是我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和重要增长极。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部署、推动的国家战略,是新时代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新举措。

湖南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辐射带动的前沿阵地,应如何切实抢抓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赢得高质量发展的先机?《湖南日报》特约请专家学者建言献策。

拥抱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助推湖南高质量发展

—  谢晶仁 —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推动我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0月在广东考察时强调,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抓实办好。湖南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最紧密的“邻居”之一,也迎来了大好的发展机遇。我们应统筹谋划,创新与粤港澳大湾区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对接融合机制,力求相关政策、软环境与大湾区同轨,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刻认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推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世界级港口群和广阔经济腹地,大湾区建设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促进产业大规模转移。因发展空间紧张,粤港澳大湾区须将不符合其发展规划的产业大规模转移到周边地区。湖南区位优势明显,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基础良好,承接产业转移的空间充裕,具备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的基本条件。

推动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周边地区能否在粤港澳大湾区资源整合中集聚更多先进生产要素,将影响该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大湾区建设使得湖南面临两方面挑战:一是因生产要素收益低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地区的先进生产要素会向大湾区流动;二是湖南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延伸区,其区域内先进生产要素也会向大湾区集聚。这两个因素的强弱对比,取决于湖南与粤港澳大湾区在经济、基础设施、制度和社会等方面的融合程度。

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向周边地区扩散、辐射,可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增长,而周边地区发展之后又反过来促进大湾区快速发展,形成一个逐渐上升的循环积累过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向周边地区扩散之前需要经过一个“能量集聚”过程,且其速度相对缓慢。扩散的快慢取决于大湾区与周边地区的对接融合程度。

把握我省对接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有利条件

湖南具有紧密对接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有利条件——

独特的区位优势。我省郴州、永州毗邻广东,地处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的轴线上,具有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地理优势,是我省打造“一带一路”强支点、夺取高质量发展新胜利的前沿阵地。

庞大的劳动力优势。我省劳动力数量庞大,尤其是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规模达1592.3万人。同时,我省用工成本明显低于广东,且在粤务工人员随产业转移回流的潜力较大。

明显的产业承接优势。其一,我省现有工业园区承接空间较为充裕。工业园区未利用及可进一步扩建的土地较为充裕,盘活存量土地的潜力巨大;其二,物流基础条件较好。我省交通便利,对以外向型产业为主的粤港澳企业吸引力较大;其三,合作基础较好。在产业承接方面我省与粤港澳已开展长期合作,形成了一定的合作特色。

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我省生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与粤港澳生态功能区建设有着共同的生态利益,是粤港澳大湾区不可或缺的生态合作伙伴,具有推动生态合作与产业合作联动的优势。

推进我省对接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科学路径

作为中部地区重要省份之一,湖南应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姿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潮之中,努力为大湾区建设贡献“湖南力量”“湖南智慧”。

加强统筹谋划。要深入分析粤港澳大湾区的利益诉求和自身优势,做好顶层设计,重点做好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市际分工、配套产业及支撑产业的规划与行动方案。要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增强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和配套支撑产业发展能力。要加强我省与粤港澳大湾区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

培育支撑产业体系。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定位及重点产业技术应用需求,设法引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快速提升我省科创能力。探索建立与大湾区的创新合作新机制,共同构建协同创新框架、科技创业合作框架。重点针对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生物制药、有色冶金等重点领域,着力引进相关行业的龙头企业。积极引进粤港澳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努力培植一批优秀金融企业。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在我省发展“飞地经济”,通过利益分享承接高端制造业转移。

强化生态合作。一方面,加强跨界生态合作。在污染联防联治的基础上,以打造生态公园为目标,通过项目策划推动湘粤两省生态治理合作;另一方面,加强生态与产业对接融合。以粤港澳为目标市场,大力推进生态种植业和无抗养殖业、生态农产品加工业、休闲生态旅游业和生态养老产业发展,努力建设大湾区优质生活圈。

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先行先试,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优化招商环境,转变政府招商方式。推行物流业降本增效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应对照粤港澳大湾区中的广东地方政策,以政策同轨为目标,加快推进我省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废改立工作。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省社科院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提前布局, 深度对接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

— 湖南省科技战略研究中心 —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已成为全球科技创新的热土和高科技产业的集聚地。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7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深圳-香港地区以数字通信为主要创新领域,在全球创新集群中排名第二,已超越硅谷所在的圣荷西-旧金山地区,仅次于东京-横滨地区。

湖南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与中部地区的科技成果和产业转移通道,是大湾区辐射内地的前沿阵地。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资源与湖南具有较强互补性,科技创新合作空间较大。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报告(2018)》,大湾区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7%,和美国、德国处于同一水平线;大湾区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1.89万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占全国56%。湖南应主动谋划、提前布局,深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工作,助推创新型省份建设。

——做好科技创新对接的顶层设计,充分利用好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溢出和辐射效应。

要有科技创新的主动融入意识。我省应主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国家发改委及粤港澳政府进行对接,在掌握工作动向的基础上制定科技创新的对接政策。

做好科技创新对接工作的总体布局。建设“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是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布局。湖南应以长株潭、衡阳、郴州等为重要节点城市,建设这一科技创新走廊的“延长线”。

制定《湖南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对科技创新对接工作的目标、原则、重点举措和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安排,并将其纳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我省科技创新重点工作中。

——科技创新对接重点领域,助力湖南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湖南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工作,既要从大湾区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实际出发,又要切合湖南的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定位。

重点做好智能制造等产业转移承接工作。我省应重点承接粤港澳大湾区内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在这些产业领域的先进科技、管理经验和经营机制与我省优势资源的结合,助推这些产业在我省做大做强。

学习借鉴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经验。据香港贸易发展局统计资料,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为65.6%,其中,香港、澳门这一产业占比超过90%。我省应借鉴其经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科技服务业。重点学习借鉴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业发展经验。

——争取共享粤港澳大湾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助推湖南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

粤港澳大湾区科教资源丰富,拥有国际一流大学及全国高等院校170多所,拥有25家国家重点实验室、25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机构。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国家已经或正在这一地区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如中国散裂中子源、强流重离子加速器装置、中微子实验室、国家基因库等。我省科技部门应主动对接,建立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利用这些科技基础设施的便捷通道,以助力我省重点突破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应急装备、环境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

——促进科技资源双向流动,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粤港澳大湾区聚集了大量科技人才资源。据统计,当前这一地区有150名本地及双聘院士、161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专家和112个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团队。应将吸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人才作为湖南实施芙蓉人才计划、吸引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工作,以一种“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的务实态度,以更灵活的机制实现对这些人才的吸引和利用。

粤港澳大湾区的市场化科技投入体系相对健全,我们既可以学习其管理经验和运作模式,也可吸引一批科技投资基金(特别是风险投资基金)进入我省,以改变当前我省科技投入市场化机制相对不足的状况。

粤港澳大湾区是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的汇聚地。据统计,2016年这一地区发明专利总量为19.3万件,其国际专利申请数占中国总申请数的一半以上。应创造便利条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向我省转移转化;同时将我省超级计算机、超高速列车、超级杂交稻等优秀科技成果在这一地区应用转化,从而实现科技成果的双向流动。

——搭建和利用好科技创新对接平台,多方位、全领域扩大科技对外交流。

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设立港澳创新创业园区。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吸引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港澳地区)科技企业入驻,使之成为我省深度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承接科技成果及产业转移的重点平台。

鼓励和支持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同粤港澳相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及企业技术中心,加快科技成果应用转化;支持我省科研院所和企业去港澳地区设立办事处或研发机构,反向吸收港澳地区先进科技和经营管理理念。

(执笔:毛明芳,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省科技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找准定位,

加快对接粤港澳大湾区

—  北冰 —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湖南寻找发展新动能、开拓发展新空间、承接产业转移、对接“一带一路”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湖南作为“一带一部”地理经济高地,是大湾区辐射的前沿阵地。我省应抢抓先机、找准定位,让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

目前,香港正在积极转型,打造大湾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金融与科创的融合,将加快制度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澳门也在加强和周边区域之间的相互关联,推动现代服务业与科技创新发展。香港、澳门在新时代的转型发展,为其与湖南的合作共赢提供了空间。

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发展将紧紧围绕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国际教育培训、金融服务、专业服务、商贸服务、休闲旅游及健康服务、航运物流服务、资讯科技等八大产业,将合作区打造成企业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现代化示范区。湖南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直接辐射区域和拓展区,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特别是拥有超高产杂交稻、超级计算机、超高速列车、中低速磁浮等一系列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创科成果,创新实力不断提升,与粤港澳大湾区创科产业合作基础优越、前景广阔。随着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建成通车,香港与长沙由此进入“3小时经济圈”,进一步密切了两地间的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基于上述条件,湖南更应该加快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实现共同发展。

当前,湖北、广西、贵州、江西等湖南周边省份都在积极谋划、部署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工作。湖南应主动把握大湾区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避免在区域合作的浪潮中错失良机,更应该避免在未来发展中被边缘化:一是要理清思路,摒弃“亦步亦趋,跟在潮流后面走”的观念,主动构筑平台条件,吸纳大湾区溢出的资本、技术、人才要素,在构建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中占得先机;二是要学会换位思考,不是走一步算一步,而是把上游、下游等配套做好,把发展环境营造好,才有可能赢得好项目的青睐;三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对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认识与实践,逐步改变以往“土地是第一资源,投资是第一动力”的观念。

湖南应如何加快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笔者建议从“五个注重”着力——

注重顶层设计,加快制定湖南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行动计划。在总体战略牵引下,以“创新合作”为使命,实现与大湾区在产业链、价值链、人才链、信息链、资金链上的深度整合;以“同创共享”为宗旨,发掘区域协同发展的潜能和优势,整体对外拓展全球化大市场;以“泛珠合作”为抓手,在中央政策引领下,建立统筹推进机制,深化产业协作区域合作。

注重平台建设,加快建设港澳科创园。尽快在长沙筹建我省港澳科创园,使之成为省、市政协港澳委员的交流中心、在湘港澳企业家的联谊中心、湘港澳创科人才工作站、湘港澳联络服务中心和港澳新创技术的产业化落地平台。

注重产业合作,科学发展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湖南应以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批为契机,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转移和资源输出。要在示范区以系统化、特色化为导向,科学规划、加快培育与粤港澳大湾区利益共享的产业价值链;以智能化、绿色化为导向,加快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注重智力支持,成立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要由粤港澳大湾区内符合一定资质要求的骨干企业、大学及相关研究机构组成,积极就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问题向省委、省政府建言献策。此外,应建立粤港澳三地湖南商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广泛吸纳行业、社会意见,着力扩大公众参与。

注重营造环境,加快提升工作效能。领导干部观念要更新、思想要创新。招商、引资、引智要有创新的服务观念,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服务效率、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为粤港澳大湾区转移产业提供与国际接轨、和大湾区同步的服务质量和发展环境。

(作者系湖南省远景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如何借鉴香港特区

优化营商环境之道

—  罗黎平—

营商环境是区域和城市开放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中国香港是世界经济最开放的地区之一,世界银行发布的《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在全球营商环境排名前十的国家(地区)中,中国香港位列第5。香港特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经验,对于推动我省“放管服”改革升级、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具有重要借鉴价值。

精明规管:香港特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

香港特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优化营商环境。2004年6月,特区政府在财政司办公室下设了经济分析与便利营商处,专门负责统筹政府相关决策部门的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自2007年开始推行“精明规管计划”,其主要措施是——

抓细抓实“策划、咨询、推行、检讨”四个环节。在策划环节,重点了解所有直接与间接遵规成本,对监管的替代方案进行精心评估;在咨询环节,重点进行具有开放和包容性的咨询,对监管影响实施跟踪评估;在推行环节,重点发布清晰、透明的规则与条例,并进行适度有效的执法;在检讨环节,突出简化流程和定期审查评估。

突出“成本核算、预期管理、文化根植”三大重点。一是统一定量核算,有效降低营商成本。经济分析与便利营商处推出了“遵规成本架构”,通过一个简单易用的软件让各部门采用统一的成本核算框架和方法,以有效评估业界的遵规成本;二是管理业界预期,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特区政府各部门有效管理业界对政府提供的营商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预期,从细微处创新服务的流程机制或程序,探索新的便利营商途径,不断实现服务“再升级”。三是深化精明规管,营造便利营商文化。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从入职起即接受便利营商与精明规管课程培训,各个部门还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便利营商苦与乐交流会”,设立“便利营商工作坊”,不断提升公务员便利营商及精明规管的意识、营商服务水平。

湖南借鉴香港特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湖南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但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差距。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建议我省深入学习借鉴香港特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成功之道——

突出“精细”与“精心”,推动建立成本核算与核减机制。当前我省一些地方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两种倾向:一是更多考虑如何降低企业营商的直接成本,忽视对降低企业营商间接成本的努力;二是更多考虑如何降低企业的遵规成本,忽视对政府自身监管成本的有效管控。解决这些问题,要在“精细”和“精心”上下功夫:首先,要建立企业遵规成本核算机制。基于企业遵规的行政成本、实际开支以及收费三大主要类别的成本,结合我省实际,构建一个企业遵规成本核算框架和方法,并将这个成本作为地方政府或部门营商环境综合测评以及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核心指标;其次,要建立政府监管成本核减机制。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倒逼政府精心选择、优化服务方案,降低营商服务成本,另一方面要实施成本核减激励,以各级政府、各部门营商环境考评结果作为产出,对行政成本投入较少者实施相关激励措施。

突出“透明”和“智慧”,推进政务服务管理更深层次改革。当前,我省一些地方政府的政务服务仍存在规则不透明、权责不清晰、市场边界模糊以及政务流程分割复杂等弊端,容易导致企业营商产生不信任、不安全感,并增加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此,应在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财政专项资金清单、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人才公共服务清单、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清单(名录)的基础上,不断升级优化“智慧政务”,以“信息技术+制度创新”推动政务流程再造、政府管理体制变革,重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流程及标准。

突出“适度”与“有效”,构建全流程、全链条式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一是在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中,注意协调好“放”与“管”的节奏,强化事前准入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配合;二是开展双随机抽查,严格约束联合检查活动,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清除多头执法;三是积极探索适应新经济的监管模式,探索适合各行业特点的审慎监管方式;四是完善企业信用体系,编制企业“信用名片”,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特约研究员)

责编:杨兴东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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