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今年共侦办环境类犯罪案件65起,移送起诉103人!

  常德微环保   2018-12-18 16:49:14

全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常德公安机关与环保等部门联手,全力打击和遏制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止发稿,全市共侦办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65起,刑事拘留100余人,移送起诉103人,办理公安部督办案件1起、省公安厅督办案件2起;办理违法排放污染物、拒不执行环保行政停排、停建行政案件42起,行政拘留53人。

在省公安厅和市环委会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常德市公安机关强化与环保、水利等部门的联动,紧紧围绕“打击环境污染,确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总体要求,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为、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采砂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尽锐出战持续出击,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果,促进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在侦办的65起案件中,污染环境案件1起、非法采砂案2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32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6起,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通报如下:

1. 汉寿:熊某胜等人非法采矿案

2017年来,犯罪嫌疑人袁某出资70万、虢某军出资36万及徐某龙(在逃)出资36万为一方,将共同购买的一条“湘宁机0318”号运砂船非法改装为吸砂船,在非法采砂时被汉寿县公安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并立案侦查。经查,2018年8月19日,犯罪嫌疑人熊某胜、熊某福及杨某友(在逃)为一方与袁某、虢某军及徐某龙签订合同,由袁某一方负责提供船只,熊某胜一方负责联系与当地政府关系、安排平时具体吸砂事项,双方利润各占50%,聘请犯罪嫌疑人杨某明为船上管事,犯罪嫌疑人邓某华为驾驶员,犯罪嫌疑人杨某文、李某发、杨某平为水手。2018年6月18日至7月2日,熊某福、杨某友指挥船上员工驾驶“湘宁机0318”号吸砂船在沅水河道汉寿段、鼎城段盗采河沙,共计盗采河沙2万余吨,经鉴定,涉案金额56万余元,部分销售得赃款268400元。

目前,此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2. “7.03”非法采矿案

2018年7月3日早晨,鼎城区水利局水政执法部门在沅江牛鼻滩河段查获一艘非法采砂船,查扣盗采的河沙1500余吨。经初步调查,该非法采砂船系“三无船舶”,在沅江有多次的盗采行为,涉案金额10多万元。鼎城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对该案立案进行侦查,并同时对涉案船只上的丁某、郑某等10余名嫌疑人员进行调查询问。通过调查,李某、郑某、雷某文等人,非法牟利30多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雷某文、曾某云、李某、丁某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丁某红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依法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郑某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依法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杨某、刘某进、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杨某付、殷某根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

目前,此案被省公安厅列为督办案件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3. 澧县:邓某杰非法采砂团伙案

2018年5月21日20时许日至23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邓某杰、牛某锋、候某海与罗某俊(在逃)、李某元(已取保候审)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并被澧县水利局下达限期离境告知书的情况下,共同在澧县澧澹街道办事处羊湖口社区羊湖口机埠外河澧水河河道内非法采砂4500余吨,其中销售3950余吨,获利102600元;现场查获618余吨,经估值为15465元。经查明,罗某俊长期通过牛某锋在桃源一带非法采砂,牛某锋经过其兄弟牛某进与活动在津市市的劳释人员邓某杰联系上后,悄悄将采砂船转运至澧水河澧县段,准备进行非法采砂活动。罗某俊获知情况后与邓某杰谈判,约定共同从牛某锋的非法采砂行为中分红。

4. 桃源:梅某波非法采矿团伙案

群众多次举报称,以梅某波、莫某力为首犯罪团伙长期在沅江河段盗采砂石,对举报或者制止采砂的村民暴力殴打,致使群众敢怒不敢言。接到举报后,市、县两级扫黑办秘密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侦查,2017年以来,梅某波、刘某贵等人成立桃源胜利砂场,在未取得开采权的情况下,在桃源县车湖垸乡河段长期非法采砂,并殴打报复举报村民。同时,该团伙为达到垄断河砂的目的,多次采取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手段打压竞争对手,非法敛财4000万元以上,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此案引起了上级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2018年3月16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采取了收网行动,成功抓获包括犯罪头目梅某波、莫某力在内的主要犯罪嫌疑人17人,扣押现金760余万元、设备价值1000多万。此案涉及保护伞线索已经移交纪委监察部门并由扫黑办、纪委监察部门同步挂牌督办,案件正在进一步审讯深挖之中。

5. 鼎城:违规投肥的珍珠养殖老板被拘7日

9月30日,鼎城区环保局对鼎城区特养场养殖湖面进行检查时,发现特养场马鞍山分场同心障湖禁投水域有人投肥养殖珍珠。经调查和抽样取证,证实该水域承包人詹某瑞在养殖经营过程中,擅自投饵投肥,且未进行防渗漏等防止水环境污染的措施,给当地水源安全带来严重污染隐患。10月19日,该案件被移交至韩公渡派出所,经调查证实,2017年5月,詹某瑞从他人手中接手同心障湖的珍珠养殖,为增加水体肥力促进珍珠生长,詹某瑞在明知禁止投放有机肥的情况下,多次向该水域投放有机肥,仅9月30日当天就向湖中投放有机肥13吨。10月20日,詹某瑞被鼎城区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

6. 津市: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案

2017年,时任津市某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张某东,私自安排工人设置暗管,将公司内生活污水绕过自建污水处理站直接排放入新洲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2018年10月29日,该违法行为被津市市环保局当场查获。津市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环保部门的报案后,迅速会同环保部门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传唤张某东。经审查,张某东对其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1月10日,张某东被津市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7. 汉寿:文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犯罪嫌疑人文某,男,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汉寿县洋淘湖镇。2018年9月6日以来,犯罪嫌疑人文某通过其外甥杨某介绍,以200元每晚的价格聘请周某,二人用自制的电鱼网、发电机、挂桨机渔船等物品,在西洞庭湖湿地保护区游巡塘水域,以电捕鱼的方式进行捕鱼,捕得各类鲜鱼273斤,被当场查获。经过审查,汉寿县公安局于2018年9月13日立案侦查并依法对文某刑事拘留,2018年9月27日经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予以逮捕。

责编:肖静

来源:常德微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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