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18-09-11 06:51:41

省高院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田立文主持审委会讨论抗诉案件,游劝荣列席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0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曾妍)今天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会议大法官田立文主持召开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省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的4起刑事案件。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游劝荣列席。

田立文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田立文强调,全省法院要主动提高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理念,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积极加强交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推动提升全省法院整体工作水平,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特别是在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腐败斗争中,全省法院要努力与检察机关一道,忠诚履行职责、严格司法标准,争取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游劝荣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重要意义,要长期坚持,并将其规范化、制度化、实体化,实现全覆盖。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长要高度重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工作,在事实认定、证据把关、法律适用等方面履行好职责。要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尊重和保障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过程中,要学习审判机关忠于事实、忠于法律、高效办案等良好素养,进一步提高检察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也要主动接受审判机关监督。

责编:李 慧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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