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18-06-05 12:24:2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5日讯(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黄卫红)今天 上午,永州中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模式公开审理一起抢劫杀人案。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发布后,全市首例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彭某(已判刑)使用暴力手段将被害人杀死,抢得被害人财物。而后,畏罪潜逃,直至2017年12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归案。
与以往不同的是,合议庭由3名法官与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为何采用七人制合议庭审理此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1、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2、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3、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4、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该案符合第一种情形,因此适用七人制合议庭审理。”该案审判长伍希永说。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推进司法民主建设新的里程碑。永州法院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在审判工作中更好地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编:肖秀芬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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