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杨林乡:充分调动村级主动性扎实推进抛荒治理

    2020-05-14 09:29:54

土地翻耕。

土地翻耕。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4日讯(通讯员 苏杏 龙婧宇 刘丁)为深入贯彻落实“禁止土地抛荒 推行四季化种植”的工作要求,近期,韶山市杨林乡打出一系列治理耕地抛荒措施“组合拳”,扎实推进全乡抛荒治理工作。

精准建立台账,着力摸清“荒田”底数。在各村对抛荒田初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联村乡干部、村责任干部,利用GPS面积测量仪,深入田间地头、到村到组到户现场调查核实,据实将各村抛荒耕地的承包人、抛荒面积、抛荒原因等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台账。经核实,今年全乡播种早稻2301亩,登记抛荒耕地1130亩。

强化村级带动,着力解决“土地如何复耕”的问题。坚持村级组织带动,对常年性抛荒耕地进行开垦复耕,由各村村民委员会与承包经营户签订《抛荒耕地整治协议书》,主要采取三种模式:一是农户将抛荒耕地给予村级开垦复耕,并自愿交由村种植粮油作物2年,第3年起归还农户耕种,不得再次抛荒;二是村级将抛荒耕地开垦复耕后,连续5年内,由农户种植一季水稻,每年9月30日后交由村种植一季油菜作物;三是由农户自己对抛荒土地进行开垦复耕,并按照四季化种植要求进行耕种。

鼓励集体经济,着力解决“耕地谁来种植”的问题。坚持把治理抛荒和发展农业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结合起来,鼓励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抛荒耕地进行集中流转、代耕代种,努力实现农业发展有效益、农民群众见收益、村级集体有实力。

派驻专人指导,着力解决“治理见效益”的问题。杨林乡政府探索建立派驻抛荒治理指导员制度,选派7名农村经验丰富、熟知农业知识、作风扎实过硬的老同志,分别深入7个村进行抛荒治理专项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可修复的水田,明确由村级组织复耕后种植水稻,确保粮食生产面积;对短期内无法修复成水田的,指导改种玉米、高粱、马铃薯、红薯等旱杂粮作物,确保抛荒治理既提升人居环境也见经济效益。

责编:彭婷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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