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罚款被退回了——衡东穿透式监督守护小微经营主体权益
郑雨佳 陈星谕 欧阳婷婷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郑雨佳 陈星谕
“自从账户被冻结以来,我们一直在苦苦支撑,感谢你们依法监督。”近日,衡东县某化妆品店铺经营者在回访中感谢承办检察官阳永恒。
2024年3月,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辖区某化妆品店销售1瓶已注销备案的进口兰蔻柔肤水的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作出后,该店既未申请复议诉讼,也未履行处罚决定。经催告无果,市场监管部门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叠加处罚款后,执行标的达到16200元。
2025年1月,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双方达成分期执行和解协议。该店经营者当场交纳了首期2000元,但因经营困难未再缴纳后期款项。后续店铺经营者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均被冻结,进货结算受阻,日常经营难以为继。
按照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企业服务年”专项行动统一部署,2026年7月,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在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中发现该案线索,随即就该案进行全流程穿透审查。
经审查,检察官发现,依据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四)》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涉案产品系企业主动注销备案,依法可销售至保质期到期。针对某化妆品店铺作出的原行政处罚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处罚依据不足。县人民法院对事实依据不足的行政处罚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执行环节也存在违法情形。
案件虽小,却牵系着一个小微经营主体的存亡。检察机关落实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立即向处罚机关、执行机关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精准列明问题、明确整改标准。
承办检察官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检察建议。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欧阳婷婷 摄
2026年9月,在检察监督推动下,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返还2000元及扣押财物;县人民法院依法解除之前冻结的全部账户。烦难解决后,经营者也表示今后将继续依法诚信经营。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衡阳市检察机关在“企业服务年”专项行动中出台服务企业“十项措施”,加强民事行政执行、非诉执行监督,开展全链条穿透式监督,共办理各类涉企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98件,推动纠正涉企错误行政处罚2件、返还罚款及扣押财物277.5万元、移送线索12条,有效维护了公平有序、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小微经营主体是市场的‘毛细血管’,更是营商环境的‘晴雨表’。”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征明表示,“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实平等保护、做细全流程监督,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小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助力实现市场经济‘毛细血管’畅通、‘肌体健康’的大目标。”
责编:李翔
一审:雷孜研
二审:曾雨田
三审:周智颖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下载APP
报料
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