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第十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的公示

鲁晓   新湖南客户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州人民政府同意,我局下发了《湘西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申报第十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州文旅广发【2026】3号)。经县市、相关州直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复议等程序,推荐以下项目为第十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湘西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

通讯地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吉凤街道武陵山大道19号

联系电话:0743-8777957

电子邮箱:3773258420@qq.com

附件:湘西自治州第十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docx

(信息来源: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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