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情的碰撞 以调止纷护和谐 吉凤司法所与社区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纪实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向欢 龙凤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个纠纷如果没有司法所的帮助,我自己去法院打官司,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时间和心力!”日前,吉首市吉凤街道牯牛坪辖区居民金女士(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手拿民事裁定书,激动地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连声道谢。至此,一起困扰群众多时的租赁纠纷,在司法所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动发力下,成功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急群众之所急,及时受理解民忧
2026年9月29日,牯牛坪辖区居民金女士匆匆来到吉凤司法所寻求帮助。经了解,其丈夫身患重病,急需资金治疗,而此前某商业管理公司拖欠的租金迟迟未能结清,一家人心急如焚。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认真倾听诉求、仔细记录情况,并叮嘱其安心等待、保持沟通。送走当事人后,司法所立即指派牯牛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配合开展人民调解调查核实工作,深入实地走访,全面了解纠纷缘由、欠付租金数额及公司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经核实,该公司确因经营困难,一时无力支付租金,双方矛盾一度僵持不下。
法理情相融合,调解巧解千千结
为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9月30日,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吉凤街道牯牛坪社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综合运用“耐心倾听、双向疏导、面对面协商”模式,引导双方围绕合同约定充分表达诉求、坦诚交换意见,把租金拖欠成因、经营困难实际和承租方急迫需求摆上桌面,逐步消融对立情绪;同时坚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释法明理,帮助厘清租金支付义务、违约责任边界及司法确认效力,消除双方对合同条款和法律后果的认知误区,并从人情角度引导承租方体谅出租方因病致困的处境、居民理解企业暂时经营困难的实际,推动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多轮疏导劝解,双方终于打开心结,就租金支付金额、期限及后续合同履行方式达成一致,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后续也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申请司法确认裁定,使调解协议获得法律强制力保障,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也落到了实处,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坚持源头治理,绘就善治好“枫”景
在纠纷化解工作中,司法所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坚持在基层治理实践中贯彻“枫桥经验”,针对租赁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争议焦点,司法所既依据法律规定厘清权责边界、消除群众认知误区,又立足人情角度引导有效解开当事人心中的“疙瘩”,通过法与情相结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司法所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践行《湖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不断完善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联动调解机制,推动辖区常见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最大限度防止矛盾升级激化,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辖区”。以实实在在的调解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基层善治好“枫”景在吉首市不断延伸。
组稿:李颖
责编:李祯媛
一审:李祯媛
二审:杜巧巧
三审:周智颖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下载APP
报料
关于